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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年,在北京的宛平县有个人叫沈榜,他是当地的县令,此人心思缜密,他通过在衙署收集的资料,撰写了一部《宛署杂记》,对宛平县的政绩、经济、历史、人文等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尤其是两卷“经费”、把宛平县一年的例行财政支出不厌其详地罗列出来,可谓是一部再透明不过的“流水账”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那时的宛平县,并非今天北京卢沟桥头那座小小的宛平城。在明代,北京称顺天府,城区及近郊只划了两个县(叫“附郭县”),即大兴县和宛平县。全城以前门、钟鼓楼为中轴线,轴以东的东城、崇文以及城外朝阳的一部分,统归大兴县;轴以西的西城、宣武以及城外海淀、丰台的一部分,统归宛平县。两县各占半个北京城,两县知县无异于半个“京兆尹”。

京兆尹不好当,因为不但要管理京城的百姓(主要是税收、治安等),同时还涉及到皇宫内院和集中衙门方面的工作。看看《宛署杂记》“经费”下的“子项目”:“坛壝、宗庙、陵园、行幸、宫禁、内府、各衙门、乡试、会试、殿试、乡会试武举……”也就是说,每一年京城内外的开销,比如京内的各种修建庙宇的费用,皇陵祭祀以及各衙门所需的公务用品,还有在北京举行科举考试的组织经费等,都要由宛平、大兴两县共同承担。

差使分大差和小差,小的不过只出十几两纹银。如天坛的“圜丘冬至祭”,宛平县只需备好五十束的苇把以及二百斤烧香的木炭,外加十五两灯油一百斤常规木炭,最后再加上“运费”,合计下来不过十七两四分五厘的银子。若按一两银子合人民币300元计算,仅合今天人民币5000多元。

如若遇到大的开支,恐怕得需上百上千两。拿每年与大兴县共同承担宗庙的费用举例,,十二个月的费用加起来,宛平的支出是白银四百五十两,约合13.5万元。至于三年一届的“会试”,宛平要担负将近一千两银子,相当于30万元。

也有一些临时性的差事。比如在万历年间宫中的皇子和公主均已成年,役使人员必不可少,必须在京城的两个县里精挑细选三百名宫女。选拔活动由礼部主持,应选者多达数千人,集中在两天内选验。而宛平、大兴两县负责提供场地、交通工具及人员服务。

按理说,这样一场规模颇大的“选秀工程”,正是各级官吏乘机揩油、大饱私囊的好机会。那么宛平县到底支出了多少银子呢?

首先是派遣了“打扫夫二百名,每名银三分,共银六两”(也就是每人工钱9元,总计1800元)。外加几座席棚,只不过有着临时的作用,用以装饰——毕竟有关皇家的威仪脸面。搭棚一共“用席二百余领”,用后拆下,已是损坏大半。其他量小的木料之外的建筑器材大多都是租的,最终“约给价、赁价银三两”。此外还有各种颜料、水胶、油匠工钱等,一共是一两一钱四分银(350元)。其他费用在于礼部给入选的女子准备的饭菜,属于快餐的一种,银一两”(300元)。加上宫中所派女官乘坐的十乘大轿、三百宫女各坐一乘小轿,都是租赁来的,租价一共三两银(900元)。

总的算来,宛平县共出银十四两一钱四分,约合今天人民币4300元。同时大兴县也跟宛平县一样出着相同的费用,两个县共同合计一下,里里外外还不到一万元——仅相当于今天一个“小白领”的月工资!

其实古代的官吏还是相当能干的,替皇家办差,也是精打细算、能省就省。当然,并非所有官员都能如此廉洁,这位沈知县撰写此书的目的,正是要给后任官员立个标杆,使其无法在类似差事中揩油、做手脚,也便于上级考核及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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