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受儒家思想教育的传统士大夫,莫不以忠臣孝子自期。当天下太平时,忠孝可以两全;但在改朝换代之时,二者很难兼顾。身在明清之际的士大夫们面临一系列抉择,其中“忠”与“孝”之间的抉择尤其艰难。既然忠孝难两全,谁人应尽忠?谁人应尽孝?忠孝是否有高下之分?就成了他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编者按


【资料图】

文 / 何冠彪

传统士大夫自幼受儒家思想教育,莫不以忠臣孝子自期。在天下无事之时,忠孝两种德行固能并存;但在改朝易代之际,两者颇难兼顾。明季士大夫遭逢国难,便感到进退维艰。如御史陈良谟慨叹:“为子为臣,不能两全。”兵部左侍郎张煌言(1620—1664)拒绝清人招聘时,亦有“忠孝已难两全”的感触。诚然,对明季士大夫而言,忠孝确是难于取舍的。虽然陈良谟与张煌言最后都殉国而死,透过上述的话,可见他们先已考虑取舍问题,才做出抉择。

另一方面,有些士大夫虽在明亡后意图捐躯殉国,但为了家有高堂而偷生,如黄宗羲称不殉国乃系“届身养母”,陈确亦谓“未死皆缘母已老”。可见他们也有考虑忠孝的取舍问题,才做出尽孝的决定。既然忠孝难两全,谁人应尽忠?谁人应尽孝?忠孝是否有高下之分?这些问题,颇为明清之际士大夫所关注及讨论。

一、尽忠的例子

明季的忠臣义士,无论为抗清而死或自杀殉国,无疑都视尽忠比尽孝为重要。

就抗清者而言,如张煌言在“忠孝已难两全”的情况下,“倡义辞家”,终至“吾父见背,路隔华夷,奔丧无所”。虽然张煌言为此“抱恨终天”,但他并不后悔“忘家”的决定,因为他相信:

两间自有正气,万古自有纲常,忠臣义士,惟独行其是而已。

又如苏观生“镇守南安,粮运不继,动辄掣肘”,知道大势已去,仰天叹息说:

吾年五十未有子,老母七十有八,今岭头几日地,岂不怀归?然身受君命,事苟不免,有死而已。

又如候任南昌知县刘曙(?—1647)在“南都之变”时本欲殉国,“特以父丧未葬,老母在堂”而不死。后因牵涉“通海”为清廷所捕,“械至南京,洪承畴霁颜相劳苦”,不屈。洪承畴说:“汝不念老母邪?”刘曙答道:“君亲原非两人,臣子岂有二理!”最终下狱被杀。刘曙对忠孝的态度实先后不同:被捕前,他以孝为先;被捕后,他虽将忠孝相提并论,但从他不屈而死的事迹看来,他显然是舍孝取忠。

就自杀者而言,如陈良谟在嗟叹“为子为臣,不能两全”之余,选择了“为臣”之道,所以对执友李芳泰说:“吾为国死,义不顾家。”在自杀者殉国之前,家人亲友每每希望以尽孝为理由,打消他们的死意,但都被他们以不同理由驳回。现以崇祯十七年的死者为例,加以说明。

户部尚书倪元璐(1594—1644)“投缳”前,“所亲皆劝”他“权忍耻,出外举兵,再图匡复”。倪元璐不从。“所亲”于是说:“太夫人在堂,亦不为之地耶?”倪元璐初时“默然,一泪及颧而止。既而曰:‘老母八十四矣,而犹健康,夫复何憾!’”马世奇自杀前“南向遥拜辞母”说:“母生儿不能养,既不能尽忠,又不能尽孝,欲长依膝下不可得矣!”于是“闭一小室中自经。诸仆排户入救之”,并“泣劝”马世奇说:“太夫人在,主未可死。”马世奇答道:“不死,正恐留此身为太夫人辱耳。”申佳胤在明亡前已萌殉国意念,“其母太安人年近七十,迎养京邸,左右以此为解”。申佳胤却说:“吾业以身许国,势难两全。”从上述例子可见,殉国者明显认为忠重于孝,所以在忠孝之间,选择了前者。

在重视孝道的风气下,有些士人在取舍忠孝之前,或先征求父母的意见。如傅日炯(?—1646)与族父平公在“江上师溃”后讨论说:“吾辈义固当死,然俱有老母在,亦惟白于老母,许死则死耳。”结果,“平公白于母,不许;日炯白于母,许之,遂赴湄池死”。而“平公乃养日炯母终身”。

明清之际,出现了不少“深明大义”的父母。例如,和州知州黎弘业(?—1636)在崇祯八年十二月(1636年l、2月间)“城将陷”时,“系印于肘,跪告其母”李氏说:“儿不肖,贪微官以累母,奈何!”李氏哭着对他说:“汝勿以我为意,事至此,有死而已。”于是自缢而死,黎弘业亦随后殉节。又如成德的母亲在北京城陷后“争欲先引决”,反为成德“止之,以慷慨、从容二义为告”。后来“母见子女及媳皆已殁,亦恸而自缢”。又如金铉当“贼攻城急”时,“跪母章氏前”说:“儿世受国恩,职任车驾,城破义在必死,得一僻地可以藏母,幸速去!”八十岁的章氏却说:“尔受国恩,我犹不受国恩乎?事急,庑下井是吾死所。”终于在金铉投河死后,章氏“亦投井死”。

此外,有些父母虽没有与儿子一同殉国,却成就了他们的节义。例如,当傅日炯的母亲知道儿子要自杀殉国后,“特来戒其酒,恐人以炯为酒误”而自戕。又如傅日炯自杀之前,“母躬具酒肴,命幼孙持浆满觞而三酌之,庆慰备至。至末觞”,傅日炯“跪而勿饮,母诘之”。傅日炯说:“子乐母戚,是弗忍饮。”母说:“儿饮!予勿戚也!”于是傅日炯才饮,“更涤觞献母”说:“惟愿我母无楚于家!”母又“笑饮之”。这样,“母子劝饮半日,炯乃扶母上坐,四拜永诀而去。炯回顾母,母亦顾炯。母又即命曰:‘儿勿顾!’于是竟往上浒”,“投入冲中而死”。又如张煌言“之航海也,仓卒不得尽室以行。有司系累其家,以入告”。清廷以张煌言父张圭章尚在,“弗籍其家”,而令张圭章写信劝识张煌言归顺。张煌言复信说:“愿大人有儿如李通(?—42),弗为徐庶。儿他日不惮作赵苞(?—177)以自赎。”而张圭章暗中“寄语”张煌言说:“汝弗以我为虑也。”诚然,父母的开明态度,可使儿子较安心于尽忠。

二、从孝的例子

明亡以后,有些士大夫或欲投身复明,或欲轻生与国同亡,但因为家有老亲而不能遂志。

就前者而言,陈子龙便是一例。当夏允彝决意投水殉节后,与陈子龙“手疏见诀,不责以偕亡”,而“勉以弃家全身,庶几得一当”。可是,陈子龙在夏允彝死后“一载于兹”,“窜处菰芦之下,栖伏枋榆之间,往来缁羽,混迹屠沽,若全无肺腑者”。陈子龙报书亡友,解释自己的苦衷如下:

仆门祚衰薄,五世一子。少失怙恃,育于大母,报刘之志,已非一日,奉诏归养,计终亲年。婴难以来,惊悸忧虞,老病侵寻,日以益甚。欲扶携远遁,崎岖山海之间,势不能也;绝裾而行乎?孑然靡依,自非豺狼,其能忍之!所以徘徊君亲之间,交战而不能自决也。悲夫!悲夫!亲以八十之年,流离野死,忠孝大节,两置涂地,仆真非人哉!

可见陈子龙在夏允彝死后,反复考虑应尽忠抑或尽孝的问题,虽然他把祖母的“流离野死”视为不孝,而自责于“忠孝大节,两置涂地”,他的抉择反映了他把尽孝放在尽忠之上。因此,“自慈亲见背”,“藁窀粗毕”之后,即“日思芒南奔,荷一殳之任,分身陨首犹生之年”,“虽懦弱,安敢宁处”了。陈子龙先亲后君的态度,昭然若揭。张煌言向同辈说:

应念同仇多死友,休言有母不售人!就是呼吁时人:国难当前,须以忠为先,孝为次。

就欲轻生者而言,如方文(1612—1669)“虽未仕金马门”,但因“父祖十世承国恩”,所以在明亡时“几欲捐躯励微节”,最后“以亲故遂苟存”。又如按察副使郑溱(1613—1698)知道北京陷落的消息后,“恸哭投继”,但为父亲劝阻,“瞿然中止”。郑溱父亲的话引录如下:

汝祖母以十七岁孀妇遗腹生吾,荼苦数十年,唯汝一块肉耳。汝纵不念吾,犹不念祖母乎?

又如殉甲申之难的吴麟征的儿子吴蕃昌(1622—1656)“遭国变,慨然有殉君父之志,伯父(吴麟瑞,1588—1645)责以为人后之义,乃不果”。又如徐枋(1622—1694)的父亲徐汧在南京失陷后欲“殉节”,徐枋“誓必从死”,但父亲不许,命“长为农夫以没世”。于是徐枋的“死志未遂”,而“谨守”父亲的遗言,终身而不变。又如魏阀(1609—1678)在“甲申国变”时,“自念尊人年高,不即死,奉尊人避乱湖滨”,并且“弃诸生服,潜心易服”。又如张罗喆为军都督府佥事张纯仁第五子,助二兄张罗彦守保定,以拱卫京师。北京“围急”,张罗喆妻王氏对丈夫说:“我妇人惧辱,义必死。子兄弟六人,如皆死,即绝尔父母后,何忍?”于是张罗喆听从妻子的话,“变形易服,从水门亡去”,而他的兄弟则在保定城破后殉节。上述数人虽在亡国后有过殉节的意图,但因他们重孝多于重忠,所以选择了尽孝的道路。

此外,另有士大夫不但因有父母而不死,而且变节背主。如王孙蕙在北京陷后游说同乡赵玉森同“诣贼报名”。王孙蕙说:

百行以孝为先,君太公年高,图锦足矣。不为徐庶,忍心为赵苞耶?

又如张家玉在“流贼”入京后“三上书于贼,责以大义,请宾而不臣”;“见贼”的时候,“长揖”而不跪。“贼怒,缚柱上欲刳之,颜色不变,异而释之。”由于“愈欲其降,不可”,所以“流贼”要挟“遣人往拘其父母,乃降,授原官”。又如吴伟业在“甲申之变”时“里居,攀髯无从,号恸欲自缢,为家人所觉。朱大淑人抱持泣曰:‘儿死,其如老人何?’”其后吴伟业自责说:

故人往日燔妻子,我因亲在何敢死。憔悴而今困于此,欲往从之愧青史。

顺治十年(1653),清廷征辟诏书下,“有司敦逼”,吴伟业“控辞再四”;但双亲惧祸,“流涕办严,摄使就道”。吴伟业“难伤老人意,乃扶病入都”,出仕清廷。

表面上,上述诸人都为尽孝而不死,甚至改节事二主,其实可能只是借口而已。韩菼(1637—1704)批评明季官员说:

呜呼!彼仕而不死者多矣。其人又未必皆有父母之养于其身也;又或徼幸于父母之存,而借口以逭其不能死之罪者,比比也。

韩菼所说甚是,如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编修赵士春(1599—1675)便承认在“乙酉之变,借口母在,不敢图死”。近人推原吴伟业的心迹,亦指他说“我因亲在何敢死”,“不过是借口罢了”。又如张家王为“广东人,父母在籍,未尝到京”,竟为“流贼”吓到,无怪时人批评他“抗怯焂忽,殊自无谓”。

三、如何取舍忠孝的意见

忠孝既难两全,而忠孝都有人选择,谁人应尽忠、谁人应尽孝的问题因而出现,并且成为明清之际士大夫经常讨论的话题。

有关忠孝的取舍问题,当时有不同的意见,就官员的取舍来说,有两种相反的说法。第一,有父母在堂,不必死。前述王孙蕙劝赵玉森效法徐庶的话,虽或是变节的借口,却反映出时人的一种想法,即父母健在,不必殉国。如孟兆祥在北京陷落以前已萌殉国之念,却对门人司勋郎熊文举(1631年进士)谓,“子有老亲在千里外”,“尚可从容”。又如金声与江天一在徽州城陷被清军所执,金声便对江天一说:“汝有老母,不必死。”当然,家有老母就不须尽忠的观念,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第一节举例甚多,兹不赘说。

第二,“尽忠即所以尽孝”。另外有些殉国官员相信,他们必须尽忠,这样去做,不是忘孝,而是以忠存孝,无忝所生。例如,许直在北京陷后“归而觅死,家人以父阻之”。许直说:“曩父寓书于直云:‘无忝厥职,便是孝子!’天下有君死臣生谓之无忝者乎?然则今日之死,父命之矣!”于是许直“叩头君父”,自缢而死。周凤翔亦于同时殉国,死前写信给父母说:

国君死社稷,人臣无不死君上之理,况身居讲职、官为侍从乎?父母生我、育我、教我,以有今日,幸不亏辱此身,贻两大人羞,我事毕矣!

又如申佳胤在北京城破后,“左右请易服匿他所”,但申佳胤笑着回答说:“我以孤童随老母起微贱,主上(朱由检)不以为不肖,食禄十有三年,国家事至此,何所复顾?独念大安人年老逢难,长背罔极。然辱身以辱亲,不孝滋大,我志决矣。”后来便投入王恭厂“灌畦巨井”中死。又如左懋第使清议和,不屈被杀。拘留期间,思索“忠臣孝子”之道,得出下面的结论:

忠臣孝子,两全甚难,其实非难。从(伯)夷、(叔)齐死后,君臣义薄,纲常扫地,生也徒然。宋有文山,又有叠山,青史于今万古传。他两人父兮与母兮,亦称大贤。

总括来说,上述类型的人明显是把忠放在孝之上,但为了为他们忘孝的行为辩护,所以提出“人臣当殉节,忠孝两无亏”的说法,掩饰他们“吾为国死,义不顾家”的行为。

就士人来说,明清之际的舆论已指未出仕者没有殉国的义务(参看第五章第二节)。因此,如果他们的父母在世,他们更不必死了。例如,生员许王家(1607—1645)未仕而死,时人便认为他有两个理由“可以无死”。第一是“不仕,可以不死”;第二是“不仕而父母在,尤可以不死”。家有高堂而殉国的士人,后来更受到非议。如徐启睿(?—1645)在鲁王朱以海时“白衣参军”,最后被清兵所执,“谕之降,则谩骂”,因而触怒了清兵,被刳腹而死。全祖望为徐启睿立传,虽谓“公之志则烈矣”,却指“其时公尚有亲也。君父良难兼顾,但公以环堵书生,未尝受国家恩命,而必弃其亲以从君,斯亦不无小过”;并就此而引申,批评明季“以笃老之亲,因抗节而有所不顾”的人,认为“揆之圣贤之处此,未必其然,斯论世者所当知也”。换言之,未出仕者应“从亲弃君”,才没有过错。

因为已仕与未仕者的角色不同,所以明清之际又有出仕者须尽忠,未仕者须尽孝的调和之说。如孙奇逢认为:

古来烈士英人值屯遭蹇,已入仕者先君后亲,未入仕者先亲后君,各有攸当。

屈大均亦说:

人尽臣也,然已仕、未仕则有分。已仕则急其死君,未仕则急其生父,于道乃得其宜。

因此,就已仕者而言,如陆培自杀前作书遗母,便说:

儿不自意得陟科目,其自癸未(崇祯十六年),儿非母有,宁自溃乱以伤先人砥砺之意。有两弟可慰天年,譬儿夭折或襁褓不育,天下亦有此事。儿从先帝意适,勿以为不幸。

既然“得陟科目”以后,“儿非母有”,现在国难临头,自然应当“先君后亲”了。所以陆培强调他的殉国是“适意”,不是“不幸”。他的弟弟未曾出仕,因此他们的责任是慰母亲天年,即“先亲后君”,套用孙奇逢的话,可谓“各有攸当”。相反来说,彭之灿(?—1658)未曾仕君,遇到国变则“欲以此作首阳”而殉国,无怪孙奇逢规劝他宜“归首丘”以养亲,因为他的情况应是“先亲后君”。

其次,在传统社会里,忠与孝常常被视为一致和统一,如《礼记·祭统》说:

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在明清之际已仕者尽忠、未仕者尽孝的观念里,尽忠与尽孝亦系两者恪守本分的表现,彼此地位一致,并无高下之分。例如,屈大均就《易经·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一句而阐释忠孝之道说:

忠者,臣之命也;孝者,子之性也。君得有其臣之命,父母得有其子之性,而天下已治矣。致命遂志云者,臣致其命而后臣之志乃遂,子致其性而后子之志乃遂也云尔。

由于“君得有其臣之命”,无怪屈大均以为“已仕则急其死君”;由于“父母得有其子之性”,所以屈大均认为“未仕者则急其生父”。这样,尽孝便能与尽忠等同起来。

殉国者由于弃亲从君,因而提出以忠存孝之说,以遮掩他们无法尽孝的遗憾。不死者或者亦因为舍忠取孝,所以采取传统的“移孝作忠”说,文饰他们未能尽忠的缺点。陈确在祭宗祠时的话,便是一例,引录如下:

国难殊足忧,家祸亦可怜。移孝即作忠,亲亲宜所先。

可是,无论未仕者须先尽孝或移孝作忠,都不能抹杀他们不能死的事实。于是,齐之千提出进一步的观点,尝试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他引录谢枋得“某所以不死者,以有九十三岁老母在堂耳”与“某不得为忠臣,犹愿为孝子”等语,及“经”所谓“资于事父,移孝以作忠”,申明“孝与忠非二道,死孝即所以死忠”的道理。接着,他又举出四个例子,阐述“不成忠者不成孝”的道理。引录如下:其一,“古无位而死忠者,推孤竹;首阳饿死,忠矣。其先以父命逊国,此孝子之所用心”。其二,“泰伯遵父命让季历,本孝子事,而识者又谓即夷、齐叩马之心”。其三,“陶渊明为晋处士,作《五等孝传赞》加丁宁焉”。其四,“李陵不顾老母,忘汉,病死沙漠”。透过这四个例子,齐之千得出下面的结论:

忠孝两成者,不在生死,可以死,可以不死。

这样,无论已仕者或未仕者,只要能够克尽孝道,并“移孝以作忠”,他们的不死便不是缺点了。然而,理论终归是理论罢了。陈确批评“全肤体为孝”说时指出:

如此解,则天下何多孝子耶?忠臣孝子,是一是二。偷生与死义,孰为无忝,孰为辱亲,儒者必有能辨之矣。

诚然“忠臣孝子,是一是二”,还是可以辨明的。

(本文选自何冠彪所著《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授权发布。)

《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

何冠彪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

2022年7月

为何明清易代之际殉国士大夫的人数居历朝之冠?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生死抉择背后究竟有哪些复杂动机?本书聚焦明末士大夫群体在明清王朝更替之际所呈现的立场和心态,特别是他们的殉国表现和生死观念,以及时人对殉国者的评价,生动再现了明清之际士大夫的各种人生面向与复杂心理。全书以士大夫这一社会阶层为研究对象,对其诸多心理困境做了细致的辨析和解说,有助于今人理解传统士人精神在明清转型时期的嬗变历程,深化对当时社会及政治状况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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