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不婚主义者会受到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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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法律就规定男子三十岁就得娶,女孩子二十岁就得嫁了。
两千多年前,汉惠帝刘盈(吕雉儿子)就曾经下诏说:“女孩子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还不嫁人,就要收五倍人头税的罚金。”
试想下,如果我们今天要交5倍个人所得税,你是否动摇念头了?
《宋书·周郎传》中记载到,女孩子到了十五岁还没嫁人,那家里人都要去坐牢。这个有点狠了,相当于家属还要负连带责任。
《晋书·武帝纪》中也记载到,女孩子十七岁还没嫁人,那就官府出面包办婚姻。
现在可能有人会说,这个好,不但没惩罚,组织上还给解决终生大事了。
别别别,别想得太好了。
真实情况是,组织上包办的婚姻,一般都是把女孩子嫁给那些找不到老婆的人,比如戍边的战士,或者边远地区的公务员。
女孩子跟这类男子结了婚,就得跟着他们去边界过苦日子,有可能终其一生都要在异乡度过,但很多人未必吃得来这个苦。
类似这样的惩罚条例一直到清朝都有。那为什么朝廷对结婚这个事抓得这么严,处罚这么重呢。
因为结婚关乎着人口,而人口关乎着一个朝代的整体命运,繁荣富强、生死存亡等问题。
历史上我国一直是农业大国,而且极度依赖于人工劳动力,不像现在有先进的机器设备,还有发达的工商业、金融业全方位发展。
当时大部分老百姓都是靠耕地维持生计,那么人口少就意味着劳动力少,意味着粮食产量少,也就意味着能养活的人口少。这样恶性循环,会带来一些隐患。
另外朝廷还得搞基建(比如隋朝修大运河,明朝建明城墙)、军队(历史上没有多少和平时期,每个朝代都有战争),这些都需要人啊。
所以朝廷制定了各种处罚政策,鼓励老百姓尽可能多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