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到的秦国军功爵制是二十级,是经过秦朝数次修改后的版本。最早由商鞅制定的初始版本大概是十四级,这十四级爵制也大多保留在“二十级军功爵制”中。作为现代人看这“二十级爵位”名称,是相当难理解,不过探究这些爵位背后的含义,或许能令大家更容易理解些。

“十四级”军功爵制


(资料图)

商鞅制定初始版本的“军功爵”制时,是相当不完备的,以《商君书》记载为主,最早的爵位有“十四级”,如下;

小夫——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大庶长——左更——“四更”——大良造

主要原因在“大庶长”与“四更”这,大庶长在秦国历史有称“庶长,左庶长,右庶长”等,“四更”也有“左更,中更,右更”等。由于缺乏史料,在这方面的考证是相当糊涂。因此,商鞅最早制定的军功爵是否有“十四级”,也不确定。

不过对这些“爵位”名称介绍,大致能让大家明白秦国军功爵后的含义。

小夫

小夫,准确来说不是“爵位”,它是指参军且未立功的民夫。秦朝的军功授爵即鼓励当时的秦人参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但是初入军旅的普通士兵应该是没有爵位的,所以最初的民夫称为“小夫”。

这也是后面“二十级军功爵”没有它的原因。

公士

公士是一级爵位,公士是“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不同与“小夫”,但也只是有“爵位”的小兵,作战中还只能是跟在兵车后面跑的兵座。不过已经有爵位待遇了,得田“一顷”,宅基地“九亩”,外加一个仆人(即庶子)——“能得爵(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上造

“上造”一词来源于《礼记》中的“造士”,原指学业有成就的士子,造即成也。上造作为二级爵,《汉官旧仪》中提到“上造乘兵车也”,即上造是可以乘坐兵车的。

簪褭

簪褭,御驷马者。”即驾驭驷马战车的御手,如图。

不更

秦制规定:男子长到十五岁为成年,每年在郡县服役一个月,称之为“更卒”,不更即每年可以不用到郡县服役一个月。不更,到战场上即为“主一车驷马”,不更一爵封于车右,管理着一车驷马。

大夫

《汉官旧仪》;“赐爵五级为大夫,主一车三十六人”。大夫就相当于一个小队长,管理一辆战车并战车后跟着的士卒,共有“三十六人”。

官大夫

《汉官旧仪》中写到,“赐爵六级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比大夫高一级,但并不能独立领兵。

公大夫

《汉官旧仪》记述,“公大夫领行伍兵”。秦制规定,五人为一伍,五伍即二十五人为一行。后来用行伍泛指军队。意思是公大夫可以带领一支军队,但军队规模无从考究。

公乘

公乘即“言其得乘公家之车也”,获得公乘一爵就可以获得国家赐给的车辆,地位已经比较显赫了。

五大夫

《汉官旧仪》中写到,“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为官长、将率。”五大夫即最高级别的中层军官,按古人的意思,公士到不更属于一个等级,这一级别属于“小兵”;大夫到五大夫又属于一个级别,属于中层军官,而五大夫是大夫级别中最高、最尊贵的一级。

到了五大夫这一级别,便是真可以独立领兵出征,如《史记》记载,昭襄王四十五年,“五大夫贲攻韩,取十城”、“卒听范雎谋,使五大夫绾伐魏,拔怀。”

大庶长

大庶长来源于“庶长”,而专家对“庶长”解释又有多种说法;一种看法认为“庶长”为“庶族之长”,即庶长代表非王族的旁支代表;另一种解释为官职,即秦国在不断同其他诸侯国进行的战争中扩张领地,新拓展出的领地由统兵武官管理,他们要管理庶民,所以称之为庶长;第三种解释认为庶长前期为官称,后来伴随着商鞅变法的进行,逐渐变为爵名。

比如商鞅主持变法的初始“官职”为左庶长,可见左庶长在秦代的爵位中应该十分重要,其地位应该已经十分显赫。后面由“庶长”发展成“左、右庶长,大庶长”等等。

左更、中更、右更

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类似前军、中军、后军等,也是领兵的主要将领,比如秦惠王八年,“爵樗(赢疾)里子右更”;秦昭王十三年、十四年,“白起为左更”;秦昭王十六年,“左更错(司马错)取轵及邓”,秦昭王三十八年,“中更胡阳攻赵阕与,不能取”

只不过“左、中、右更”谁大谁小还无法判断。

大良造

《史记》中记述的大良造只有三人——商鞅、犀首(公孙衍)、白起。其中商鞅在获得大良造一爵后封为商君,白起自秦昭王十三年封为左庶长,历经两年便获得大良造一爵,但后经十数年直至秦昭王二十九年才被封为武安君,中间并无任何赐爵的记录。

也就是说大良造掌管泰秦国的军政大权,地位、职能都相当之高,在一段时期之内属于军功爵位中的最高级。

关内侯与列侯

商鞅变法时期,应该不存在“侯爵”,因为此时秦孝公还未称王,名义上秦国还是个诸侯国,归周天子管。公、侯属于同一级别,国君尚且称公,商鞅所立的最高爵位不可能是侯爵。

据三国时魏人刘劭在《爵制》介绍;“关内侯无国邑,特恩者乃得食邑,寄食在所县;至东汉其食邑者改领月俸。”即关内侯没有“封地”,其待遇均由朝廷指定“食邑”供应。而列侯是有封邑的,对封邑内的领民有治民权,相当于一个独立的小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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