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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刘禅,他是西蜀政权法理继承人,没有远离小人的亲近,疏远主战派的姜维阵营,是典型的享乐主义或投降主义之代表人,没有考虑过其他人或国运的命运选择,不是明君或贤君的历史榜样,是后面朝代吸取历史经验的反面教材。

第二责任人:刘封,他是拒援关羽之关键人,才有后面被诸葛亮给“说死”的把柄,最终使得西蜀政权面临着两边的直接威胁,后面都靠诸葛亮进行“低三下四”去继续“联吴之策”。

第三责任人:李严,他经常与诸葛亮进行政治权力斗争,影响到了诸葛亮的北伐大计,最终自己延误军粮这种重大后勤错误,被诸葛亮阵营用“莫须有”之罪行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四责任人:谯周,他是“说辞”刘禅与曹魏阵营进行所谓的和平移交权力之代表人物,他是典型的投降派之代表阵营的政客,他的“保全国家”贡献是后人进行历史虚无主义的辩论之需,没有想到到其他主战派阵营的命运,最终直接导致西蜀“二世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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