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延昭被称为杨“六郎”,始见载于《隆平集·杨延昭传》。谓:“(延昭)威震异域,守边二十余年,虏情畏服,上呼曰:杨‘六郎’。”后之史籍皆沿其说,仅于文字略有更易而已。如王禹偁《东都事略·杨延昭传》作:“威震异域,守边二十余年,虏人畏之,呼为‘六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八二作:“在北边二十余年,敌惮之,目为杨‘六郎’。”《宋史·杨延昭传》作:“在边防二十余年,契丹惮之,目为杨‘六郎’。”按:《隆平集》旧题曾巩撰,传即其元丰年间奉诏修《五朝国史》之底本,实与巩无干。但其书“自北宋之末已行于世",足证其‘虽不出于巩,要为宋人之旧籍”,宜其为王称、李焘等南宋时史家乃至元人所纂《宋史》取为依据,一再转承其有关杨“六郎”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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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六郎”之称,虽递经记录,但诸家于其本义却向无铨解。降及后世,遂附会为排行第六,今之小说、戏曲、说唱皆然,甚至如近编《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分册亦谓延昭为“杨业第六子”。考此说之最早记录,当为宋末元初徐大焯所著之《烬余录·甲编》。余嘉锡《杨家将故事考信录》(以下简称《余考》)断为“必当时之‘杨家将’评语如此”,故为徐氏形于记载,甚是。从知所谓排行第六之解,最迟至南宋末业已形成,去今已七百余年。

史籍明载“上呼曰”“呼为” “目为”,是其必属后加之号,且来自契丹人之所称,实与天然之排行有间。求诸事实,则尤足证明“六郎”之本义决不关乎排行。《隆平集》《东都事略》之《杨业传》仅载“业子延昭”,未记延昭有兄弟几人。《长编》卷二七谓:“(上)闻业死,甚痛惜,录其子供奉官延朗等五人及贵子二人”。其中“贵子二人”,系指王贵之子二人;因王贵与杨业同战殁,故一并推恩于二人之子。郝树侯《杨业传》(以下简称《郝书》)第五章据此谓:“看来杨业共有七子。同时以延朗领衔。”是将“贵子二人”亦算作业子而成“七子”,大谬。据《长编》所记,知杨业有六子,即录官之延朗等五人及从业战殁之延玉。其中具名者仅延朗、延玉二人。延朗,即延昭,乃因避宋圣祖讳(玄朗),而改“朗”作“昭”,具见诸书《杨延昭传》。

《宋史·杨业传》则谓:“业既殁,朝廷录其子供奉官延昭为崇仪副使,次子殿直延浦、延训为供奉官,延瓖、延彬并为殿直。”合《传》中所记与业同殁之延玉,则业凡七子。卫聚贤《杨家将考证》(以下简称《卫考》)以此段《宋史》之“次子殿直延浦”,应是次子延口、三子延浦二人,即“殿直”后脱“口延”二字,且不知此二字中之首字为何字,从而谓杨业“共计八子”。为牵合传说中之“八子”,竟曲解史文,实不足为训。《宋史》虽最晚出,但其系据宋之《国史》《实录》等而来,延昭兄弟之数与名当以《宋史》为准。

翦伯赞

而翦伯赞《杨家将故事与杨业父子》(以下简称《翦文》)竟谓:“比较可靠的还是元曲中的名字与行次,最不可靠的是《宋史》所载。”按:此说实为偏见。姑不论其他,即杨延昭、延朗本系一人,元曲中乃分作兄弟二人,其误至明,何得反谓其最可靠?故应相信《宋史》所记。《长编》所谓业子“延朗等五人”录官,当如《余考》所言,“业死时延彬年盖尚幼,故赠官诏书中止录五人,延彬之官,盖后来所加恩。”据《长编》及《宋史》,当杨业生时,延昭已为供奉官,《宋史》且独著其为“子”,余者皆“次子’,《长编》亦以其领衔,足证杨业七予中,除战殁之延玉行次不详外,余者当以延昭居长。倘延玉长于延昭,则延昭必排行第二,否则当系长子。无论居二、居长,传说所谓之排行第六断非事实。

“六郎”一称既非关排行,论者遂别创解释,以加弥合。计有:

不清说 《翦文》谓:“照《宋史·杨业传》……则应为大郎。而《宋史•杨延昭传》又曰,‘契丹惮之,目为杨六郎。’是知修《宋史》者对杨家兄弟的行次,巳弄不清楚了。 

乳名说清·康基田《晋乘搜略》卷二十谓:“小字六郎。”所谓“小字”,即乳名。

总称说清·翟灏《通俗偏》卷二十谓:“业凡七子,延玉先没契丹,或总其见在之兄弟六人(而称)欤?”

大排行说聂祟歧《冀州杨氏遗闻六记》谓:“其为六郎,未始不并从父昆弟而言,非必为同父兄弟中之行次也。"《卫考》谓:“或者是以大排行计杨延昭为第六,以小排行计杨延昭居长。后人以大排行言,故多目为杨六郎”。

将星说《郝书》第五章谓:“古代往往以天上的星宿比拟世间的正面人物’,“‘南斗六星’在宋初已成习惯语”,因而契丹“赞扬杨延昭为‘南斗’”, “久而久之,‘六郎’变为‘南斗’的歇后语,以后就直呼为‘杨六郎’了。”常征《杨家将史事考》(以下简称《常书》)第四章谓:“这星宿……可能是‘北斗六星’”,“契丹人畏之惮之,因而……称之为‘北斗六星杨延朗’”,后“朗”字演化为“郎”,“北斗六星’简化为“六星”,“杨延郎和杨六星便复合为杨六郎。”沈起炜《杨家将》⑧(以下简称《沈书》)更谓《常书》之说可为定论。

字讹说骆承业《杨家将与杨家将戏》⑨谓: “《宋史》记其……为大郎,但同篇却又记其为‘杨六郎’。‘大’和‘六,字形相似。古籍的刻本、钞本中,两字往往相混。此处‘六’字当系‘大’字之误”。

检讨诸说,其实皆难成立。

《宋史》固以延昭领衔,余子皆居次,但仅说明延昭在录官诸子中居长,实未必就是大郎,亦有可能行二,所谓字讹说于《宋史》所记缺乏自《隆平集》而下之史源学的考察,乃独谓《宋史》字讹,纯属望文生意。所谓不清说,既贸然肯定延昭居长,又误以六为指排行,不谓己之未获的解,反谓《宋史》不清,自属臆说。史明谓“六郎”一名来自契丹人之所称,显与所谓乳名无关,更非“总其见在之兄弟六人”而合称之,故乳名说、总称说,皆无理、无据。

至于大排行说,也非事实。持此说之《卫考》,即据欧阳修所撰《供备库副使杨君墓志铭》考出:“以大排行数,杨延昭亦不居六。”将星说注意到“六郎”一名来自契丹人之所称,差胜于众说,惟所言种种“歇后”“演化”,未免匪夷所思,颇涉牵强,谓为定论,尤属过早。

然则“六郎”之本义究当为何?

窃以为诸书既谓其出自契丹人之所“上”、所“呼”,所“目”,则其必为契丹语所指之某事物。“六郎”,乃此契丹语事物之汉语译音,既可译为“六郎”,亦可译为“鹿狼”,乃至诸与此相近之字皆无不可,论者昧于其本契丹语之译音,仅于音译之“六郎”二字求其汉义,自必隔靴搔痒,难得确说。

史籍有“上呼曰”之文,人或缘之以为对延昭之赞语,史籍有“惮之”“畏之”之辞,又或缘之以为意寓镇慑之号。究为何者,需据此契丹语之本义而定。惜契丹语早已不传,仅能得其鳞爪于《辽史》。

检《辽史•国语解》及《辽史》全书,乃至清乾隆间所修《辽史语解》,皆未见与“六郎”相应之对音,今遂不能明其本义,然据史籍所言,其为契丹人所畏服之事物,则属无疑。明此,则据“六郎’二字汉义以求解之种种努力,实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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