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世侯是蒙古征服汉地的产物。各世侯原有之家庭背景不尽相同。六大家族中,刘伯林(1150年——1221年)原为金集宁县射士,然后晋任威宁(察哈尔兴和县)防城千户,属于下层统治阶级。

其他五家都不是金国的统治阶层,而且有贫有富,不可一概而论。史氏为河北永清豪富,济南张荣(1181年——1263年)为一富农,而张柔(1190年——1268年),严实(1182年——1240年)与董俊(1186年——1233年)都出身于普通农家。


【资料图】

学者多称汉人世侯为“地主武装”,而称同时崛起山东,反抗金国的红袄军为“农民起义”。这种以政治动向而决定其原有阶级背景的标签并不反映实情。

自大安三年(1211年)蒙古入侵中原,尤其是贞祐二年(1214年)金廷南迁汴京后,大河以北,金国统治瓦解。蒙古大军过处,官吏往往迎风而降,而民众则多结寨自保。和历代鼎革之际相似,汉地社会呈现高度军事化现象。民间武力领袖的影响,小者仅及一村一镇,大者连州带郡,其后或受金廷招安,或则适应大势,迎降蒙古。

投降蒙古的民间武装领袖及金国官吏中较重要者有四、五十人。而六大家族便是其中之佼佼者。

汉人世侯协助蒙古人征服中原,出力甚多。蒙古人兵源不裕,而且长于野战,短于攻城,故有赖汉军为之攻城夺寨。嘉定十年(1217年)成吉思汗率其大军西征中亚后更是如此。当时木华黎受命继续伐金,其军约十万人中,蒙古及探马赤军不过二万三千人,为数甚少,其余皆为广义之汉军(包括契丹、女真军)。

而在广义汉军中,蒙古入关之初契丹军比重甚大,后因缺乏补充人力,乃渐式微。因此,灭金伐宋皆以狭义之汉军,亦即汉人世侯所统率之军队为主力。

蒙古人进入中原之初汉人纳土归顺者,即按金制授官。虽然亦偶授以蒙古官制下的千户、百户之类职位,但在成吉思汗之世,迄无统一制度之迹象。

窝阔台

正大六年(1229年)窝阔台汗即位后却依蒙古制度改组汉军,任命萧(石抹)扎剌、刘黑马及史天泽为万户,兵力较小者则为千户。萧札刺为契丹人,而且并无根据地,不是典型的汉人世侯,可以不论。刘黑马则为刘伯林之子,此时以天成(今天镇县,山西大同东北)为基地,所统为平阳宣德等路军。

而史天泽为史秉直之子,以真定为基地,所统为真定、河间大名东平济南五路军。因此,刘、史二家是六大家族中最早跻身万户者。

天兴三年(1234年)灭金前后,蒙廷扩建汉军,张柔、严实亦升任万户,分统“山东之兵”及“燕南之兵”,与刘、史二家并称。至于济南张荣无疑亦为万户,但何时受命,现无文献可征。而藁城董俊生前官至左副元帅,官职在六家中最为卑微。

汉世侯与蒙古统治集团的矛盾

自窝阔台汗即位起汉人世侯受到蒙古朝廷中集权与分权两股相互矛盾潮流的夹击。

一方面由于中书令耶律楚材的建议,蒙廷施行军、民财政分治,“长吏专理民事,万户府总军政,课税所掌钱谷,各不相统摄。正大七年(1230年)设置十路课税使皆以儒者担任,刘氏所在之西京、史氏之真定、严氏所辖之东平、张荣所辖之济南,皆驻有课税使。

端平三年(1236年),窝阔台又命探马赤军分镇汉地,刘氏、严氏、史氏、济南张荣及益都李璮的辖区都正是探马赤军分镇之地。在此前后,蒙廷又在各地设置达鲁花赤,监督汉人世侯之行政。如达达儿人塔思火儿赤便受命为东平路达鲁花赤,“位在严实上”。

史天泽

在此中央化政策中,探马赤军的屯驻对各世侯可能收到监视之效,而达鲁花赤对世侯也具有牵制作用。显赫如史天泽对真定达鲁花赤也不得不多所忍让。至于军、民、财政分权,显然未能做到。各世侯此后仍多兼有万户及管民长官的头衔。征税权恐仍掌握在世侯手中,课税使只有依额覆按的权力。即在课税使任命五六年后,仍有旨令东平万户严实弗征赋税,可见政策未能贯彻。盖中央集权政策与世侯的利益有根本冲突,后者自然加以抵制。

另一方面,世侯的身份又受到蒙古朝廷企图将草原游牧封建制正式移植中原的严重威胁。端平三年(1236年)窝阔台汗拟根据新完成的户口调查,“割裂州郡,分赐诸王贵族,以为汤沐邑”。

这一计划如依原案实施,不仅耶律楚材之中央集权政策将付诸东流,而世侯亦将沦为各宗王之下属,种种世袭特权势必损失殆尽。故耶律楚材与严实等世侯联手反对,朝廷不得不改变计划,采纳楚材的折中方案:即诸王贵族仍享有分地分民,而不直接统治,也不能向其分民直接课征赋税。其分民所在地——即投下,仍由朝廷命官治理,但领主得自行委任其陪臣担任投下达鲁花赤,以之监临。其分户所应缴纳之丝料由朝廷与领主分享。

从表面看来,领主对其投下并无统治权,与其分民亦仅有经济关系。事实上并非如此。宗王贵族多认为对其投下所在地享有“部分主权”,而视其分民为私产,当地官员虽属朝廷命官,但投下主亦待之如陪臣,投下所在地之世侯不仅须向朝廷纳一质子,亦需遣一子担任投下主之宿卫,实际也是质子。

蒙古投下主遂成为汉人世侯的上司。汉人世侯不仅代朝廷守土,亦为投下主看管私产。因此,世侯对投下主多需结纳奉迎,事之唯恐不谨。

汉人世侯是大蒙古国时代汉地双层封建制中的一个层面。元人郝经曾将蒙古投下比喻为汉之邦国,而将汉人世侯比之为唐之藩镇。

事实上,投下主是理论上的封建主,在汉地拥有分地、分户,却不直接统治,与汉之邦国不尽相同。而汉人世侯则无封建之名,而具封建之实,世代兼统军民。但是,汉人世侯对蒙古朝廷多很温驯,不具唐季藩镇的独立性。

汉人世侯雄霸一方的局面,前后持续凡四五十年,直至忽必烈立国中原后,始有急遽而根本的改变。

元初汉世侯制度的废除与李璮叛变

在忽必烈时期,当初维持世侯存在的历史条件已不存在,以草原地区为政治重心的大蒙古国转变为以汉地为重心的元朝。大蒙古国时代汉地不过是蒙古的殖民地,蒙古朝廷有赖汉人世侯以维持对汉地的“间接统治”。

自汉地成为政治重心后,对汉地的“间接统治”必须转变为“直接统治”,以求有效控制汉地并免除尾大不掉之忧。统治方式既变,政治组织自需随之改变。而且在汉人儒臣影响下,忽必烈力图以“汉法”治理汉地,而汉法中最主要的项目便是恢复中央集权官僚制以取代蒙古原有家产、封建制度。

但皇族成员共享富贵这一原则原是大蒙古国的根本大法,取消投下特权,便会引起蒙古贵族集体反对,招致国本动摇,因而不易进行。压抑汉人世侯却是忽必烈即位后朝议的一个焦点,也成为朝廷积极进行的重要政策。

忽必烈即位后,于中统元年(​1260年)5月设立十路宣抚司,意在监视诸万户。此时虽无废侯置守之计划,压制世侯之意已明。严实嗣侯严忠济素以“强横难制”、“裘马相尚,宴饮无度”知名,遂成为第一个压制的对象,于中统二年(1261年)5月罢职,由其弟忠范代之。

设置十路宣抚使及罢免严忠济等压抑世侯的政策可能是触动李璮于中统三年(1262年)叛元降宋的主要原因。

李璮之乱是元朝政治史上一件大事,影响极大。一方面由于李璮岳父王文统身居中书平章,牵连其中,忽必烈自是对汉臣之信任大为减低。

李璮之乱形势图

另一方面,李璮之乱敉平后,忽必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废除世侯制。这些措施包括:削弱各世侯家族势力,“治大藩者,子弟不得亲政”。严格执行地方军、民分治制度。管民官、管军官不相统摄。罢诸侯世袭,行迁转法。易将,使将不专兵。选怯薛担任万户监战达鲁花赤,监视汉军万户。取消汉人世侯的封邑。分割世侯旧有地盘,众建投下。

这些措施在中统四年(1263年)至至元三年(1266年)之间大体完成。

这些措施的推行使汉军世家由世侯转变为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官僚家庭。

由于忽必烈推行各种中央集权的措施,六大世家遂失去世侯的地位。但是,各家所受影响不尽相同。河北三家——保定张氏、真定史氏、藁城董氏所受负面影响不大。此三家族都由地方世侯转变中枢官僚家庭,继续享受尊荣,其中董氏得利最大。山东两大世侯一一济南张氏、东平严氏则遭受压抑最大,乃因两者与忽必烈渊源不深而忽必烈对他们亦颇为猜忌。

学者曾依世侯对蒙古朝廷的政治态度将其区分为二型,并自地缘政治的观点加以解释。他称史氏等河朔地区的世侯为“忠诚型”,而称山东李璮及严氏等为“抵抗型”。河朔地区离蒙古权力中心近,其地世侯对蒙廷不得不忠诚奉仕,山东则不仅距离遥远,而且接境宋朝,故其地世侯或则依违两国之间,或则不时反抗蒙廷。

忽必烈优遇忠诚型的世侯家族而压抑反抗型者,甚为自然。至于天成刘氏虽在蒙古入侵金国之初曾经显赫一时,此时却是长镇西陲,而且与忽必烈渊源甚浅。李璮乱后,刘氏虽未受到特别的压制,而且在蒙宋争夺四川的战争中仍具举足轻重之势,但未受到重视,无缘进入中朝,乃成为一个区域性的军事官僚家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