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本不愿刺秦,秦舞阳也不是他想要带的人,所有这些都是燕国太子丹强加于他的,所以,这起事件以失败告终,实际上也并不意外。
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恐怕没有人希望荆轲刺秦能成真,因为我们对秦始皇一统六国,既有崇拜之情,也认为大一统有利于历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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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当时的六国可是想尽办法遏制秦国的进攻,最有效的合纵之策也用了,但由于各国心怀各异,最终还是未能抵挡住秦国统一的步伐。
荆轲刺秦事件发生时,秦国早已打响了它的统一战,先后灭掉了魏国和赵国,并将战火烧到了燕国境内。
那么面对强大的秦军,燕国又如何应对呢?燕国无所是从,虽然它也曾辉煌过,比如在燕昭王时代,大将军乐毅也曾一度领五国联军伐齐,一举吞下齐国七十多座城池,但那又如何呢?
从结果来看,曾经的辉煌不值一提。在燕昭王死后,乐毅被迫离开燕国,而齐国最终又把失去的城池夺了回来,所以燕国还是弱小的燕国,一直以来,存在感极低。
面对来势汹汹的秦国,燕国太子丹急病乱投医,最终想出了一个破解之法,就是刺杀秦王,挟持秦王为人质,以此获得谈判的筹码,这个想法本身就不切实际。
即使成功了,也只是一时的缓兵之计,更何况,这件事成功的概率本身就很小。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先来看一下,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另外四起著名的刺杀事件:
春秋时期--专诸刺杀吴王僚--成功
吴国公子光想当吴王,但前提是必须将现任吴王僚给灭了。为了达成目的,他采用了“刺杀”的手段,而充当刺客的人叫专诸,是伍子胥推荐的勇士。
公元前518年的一天,机会来了。楚平王去世了,吴王僚趁此机会去攻楚,造成国内空虚。
公子光也借着这个机会,向吴王僚发出邀请函,说是要请他在家里吃大餐。吴王僚也知道公子光不怀好意,但他还是穿着盔甲来赴宴。
宴会中,专诸将鱼腹内装有匕首的烤鱼要献给吴王僚,当鱼端到吴王僚面前时,专诸心不跳气不喘,快速从鱼腹中抽出匕首,用尽全力刺向吴王僚,匕首穿过盔甲一直穿透了吴王僚的背脊,最后吴王僚当场死亡。
专诸虽然也以身殉义,但他的刺杀行动是成功的,最终公子光也达成了他篡位的目的。从整体来看,刺杀行动的最终目的是公子光篡位,所以专诸的成功有几个因素:
其一,公子光与吴王僚相识,专诸靠近吴王比较容易,最佳时机就是公子光安排的。可以说,公子光既是策划者,又是现场的第二参与者。
其二,刺杀的本质属于内政争权而引发的相互残杀,即使没有专诸参与,公子光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大;
其三,公子光本身也是贵族,也有合法的继承权,吴王僚被刺杀后,他有能力重新组织自己的团队,实现终极目标,成为吴王阖闾。
所以,这是一次完美的刺杀行动。
春秋时期--豫让刺杀赵襄子--失败
“士为知己者死”的典故就是出自刺客豫让的故事,他将智伯视为知己,但在“田氏代齐”的更替中,智伯被赵襄子等人密谋杀害了,豫让为了替知己报仇,几次三番地找机会刺杀赵襄子。
一次化装成苦刑犯潜伏在王宫厕所中,以伺机刺杀赵襄子,没有成功;又一次,在摸清赵襄子的出行时间和路线后,预先潜伏在暗处,以图再次谋杀赵襄子,结果还是失败。
赵襄子对于豫让的屡次加害很好奇,就问他,你也曾侍奉过范氏、中行氏,智伯灭了他们,你怎么不替他们报仇,反而屈辱地去臣事智伯呢?如今智伯都死了很久了,你为什么还要替他报仇呢?
豫让说,范氏、中行氏把他当普通人看待,但智伯把他当国士看待,所以他要用国士的态度报答智伯。
最后,赵襄子也满足了他的要求,他把自己的衣服拿给豫让,豫让拔剑将衣服刺了好几下,之后自杀而亡。
虽然这是一次失败的行动,但豫让的失败远比成功产生的影响力更大,连对手都向他低头了,可谓虽败犹荣。
如果从心理上来看,豫让也是成功的,他用他的精神击败了对手。
春秋时期--要离刺杀庆忌--成功
吴王阖闾在刺杀了吴王僚之后,顺利当上了吴王,但是他担心吴王僚的儿子庆忌来找他寻仇,当时庆忌在卫国正准备攻打吴国。
于是,又是伍子胥向他推荐了一个人--要离,派要离去刺杀庆忌。阖闾一看要离,见他又瘦又弱,而庆忌人高马大,勇力过人,要离怎么会是庆忌的对手呢?于是,阖闾连连摇头,不过要离在说了一番话后,阖闾便同意了。
要离说,杀庆忌要靠智力而不是体力,只要能接近他,就好办。那么如何接近呢?要离使出了“苦肉计”。
他在吴国散布谣言,说阖闾弑君篡位,接着被阖闾抓进大牢。之后他砍断了自己的右臂,又“乘机”逃走。阖闾听说要离逃跑,于是又杀了他的妻子。
这件事不仅在吴国成为头条新闻,就连邻国也都知晓了。逃出吴国的要离,直奔卫国,并顺利见到了庆忌,还成了他的贴身亲信,并力劝他讨伐吴国。
最终,在庆忌讨伐吴国的路上,要离找准时机成功刺杀了庆忌。这次事件虽然也成功了,但要离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其成功的因素有两点:
其一,使用苦肉计,主动站到了吴国的对立面,以此与庆忌产生共鸣,进而有了共同的敌人--吴国;
其二,通过力劝讨伐吴国一事,再次强调了他对吴国的“仇恨”,从而进一步取得了庆忌的信任,达到了留在他身边的目的,这样一来,刺杀庆忌的机会就大大加强了。
总之,刺杀行动成功的关键在于,要离成为了庆忌的近臣,既是心理上的也是现实距离上的同盟者。
战国时期--聂政刺杀权臣--成功
聂政是魏国人,因杀了人而隐居齐国,他为人侠义,武功高超。韩国大夫严仲子听说聂政是侠客,便赠其黄金百缢,请他去杀一个人--韩相侠累,因为严仲子受到了侠累的迫害,所以要报仇。
聂政因为其母在世,故谢绝了严仲子。几年之后,聂母辞世,聂政便来找严仲子,问清楚严仲子的仇人后,他一个人就去实施了。
而且他实施刺杀行动的方式很直接,没有阳谋,也没有阴谋,仗剑杀入侠累府宅,一剑将侠累的胸膛刺穿,之后英勇就义,而且死得比较惨。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他亲手挖出自己的眼睛,又剖腹拉出肠子,最后痛苦死去。
聂政的刺杀行动备受历代史学家的赞扬,也成为崇尚信义的典范。这次刺杀行动的成功因素比较单一,最大化地体现了聂政的个人能力,武功的确高强。
在上述四起事件中,三次成功,一次失败,这么说成功的概率还是很高的嘛,不妨再总结一下成功事例的共性因素:
其一,刺客的心理素质要绝对地好,专诸、豫让、要离和聂政,这些刺客的心理素质都非常好。
其二,刺客在行刺过程中,都没有帮手,都是独立行动,多一个人可能就多一分意外。要离和聂政都是如此,即便专诸在刺杀时,公子光也是不在场的。
其三,要么个人能力超强,比如聂政;要么能绝对地取得对手的信任,比如要离;要么能轻易的接近对手,比如专诸。
现在我们来看荆轲刺秦为什么会失败:
首先,我们来看荆轲的心理素质如何。
在《史记》中提到,荆轲在到燕国之前,他曾到榆次和盖聂谈论过剑术。但是因为在论剑时,因意见不同,与盖聂发生争吵。惹得盖聂大发雷霆,并愤恨地瞪了他,荆轲吓得偷偷逃走了。
之后的荆轲到了邯郸,与鲁句践比赛下棋,荆轲又因不讲规矩与鲁句践发生了争执。鲁句践被荆轲气恼了,所以大声呵斥了他,之后,荆轲又是偷偷逃走了。
从上述两件事来看,荆轲的心理素质并没有多好,承受压力的程度也有限。对于这一点,荆轲自己也很清楚。
所以,当太子丹让他效仿曹沫为燕国效命时,他拒绝了。他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意思是,他认为这样的国家大事,依他的才能并不能胜任。
来说下曹沫,此人是鲁国大将,勇猛大力,为鲁庄公所宠爱,和齐国交战三次皆败,但由于鲁庄公罩着,照例还是大将军。
后来,齐鲁会盟,曹沫在盟会上劫持了齐桓公,要求他归还所占鲁国的土地,齐桓公无奈,只好答应。
这件事在《史记·刺客列传》也有记载,太子丹就是想让荆轲做第二个“鲁沫”。但是荆轲不愿意,太子丹就用金钱、美女和名誉来贿赂他:“尊荆卿为上卿,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適其意”。
从中又可看出,荆轲行刺秦王,虽然答应了,但他是被动答应的,并非心甘情愿,在心理上存在一定的抗拒性。这一点与专诸、豫让、要离和聂政都有区别。
从而也可以看出一个严肃的问题,荆轲刺秦王本身的动力不足,这也导致他在心理上并不能做到全力以赴,那么失败的必然性也就加大了。
其次,再来看荆轲并不是单独行动的,他还带了一位帮手秦舞阳。但按照他的计划,他要带的人并不是秦舞阳,而是一位他自己的朋友。
那么,他为何又同意带上秦舞阳呢?目的就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因为太子丹并不十分信任他,他们之间也没有建立起完全的信任关系。
秦舞阳是太子丹的人,荆轲是田光推荐给太子丹的人,而田光对荆轲也未必有多了解。田光认为荆轲非庸人,有两点原因:
其一,好读书;
其二,从荆轲的游历经历来看,他以往与之结交的都是名士。
所以,太子丹对荆轲其实完全不了解,不了解自然也就不信任,那为什么还要让荆轲去呢?一是实在没有人,二即使有,比如秦舞阳,他也同样不信任,所以,最后是两人去刺杀秦王,反而增加了刺杀的难度,而且秦舞阳还帮倒忙,“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秦王君臣都觉得秦舞阳很怪,由此也产生了心理上的防备,秦王在惊悸之余,还能“自引而起”,说明他潜意识是有防备的。
所以,荆轲刺秦的失败,与他不是单独行动也有关系。
第三,来看荆轲的个人能力如何。他不可能像聂政那样,一人杀入秦王大殿;也不可能像专诸那样,现场得到太子丹的帮助;而要离的筹备工作与他倒是有三分相像。
要离杀妻断臂,向庆忌展示自己有多么仇恨吴王阖闾,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庆忌绝对信任,以便留在他身边;而荆轲去见秦王,也带了两样东西,即樊於期的首级和燕国要献给秦王的督亢地图。但这两样东西并不是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而是仅仅能得到秦王面见他的机会。
再者,即使没有秦舞阳,荆轲也没有打算一人独自前往,他也要等一位朋友。
由此可见,荆轲的个人能力有限,他得到面见秦王的机会,这是樊於期和燕国提供的。匕首是太子丹给弄来的,自己还不能单独行动,这些都说明了他的个人能力肯定没有聂政、专诸和要离强。
所以,当他面对秦王时,由于刺杀动机不足,目标也不明确,又想活捉,又想刺杀,同时秦国君臣又受到秦舞阳的干扰,戒备心四起,最后刺杀行动失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了。
综上所述,荆轲刺秦之所以失败,秦舞阳确实是干扰因素,但并不是决定因素,这是由于多重因素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