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是礼制的重要内容,每个朝代都有每个朝代的特点和规定。宋朝也是如此,宋朝的服饰有什么特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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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沿唐、五代旧制,赭、黄为皇帝的专用衣服颜色。最著名的事例是后汉乾祐三年(950年),郭威进行“澶州兵变”时,因事前没有准备好皇帝穿的袍服,于是将士“或有裂黄旗以被帝体,以代赭袍”。至于后周显德七年(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时,已有事前做好的“黄袍加身”。皇帝常用服色为赭黄、淡黄,还有红色。
头戴皂纱折上巾,也称幞头,类同后代的帽子,折上巾是二脚向上日常戴的幞头。幞头之制,沿自五代,“伪孟蜀始以漆纱为之”。“至刘汉祖始仕晋为并州衙校,裹幞头,左右长尺余,横直之,不复上翘,迄今不改。国初时,脚不甚长,巾子势颇向前,今两脚加长,而巾势反仰向后矣。”这是宋代皇帝和官员在正式场合常戴的帽子。皇帝的冠服还有“大裘冕”、“衮冕”、“通天冠”和“绛纱袍”等礼服,以用于重大的祭祀、典礼及大朝会等活动。
官员们常用的服装称为“常服”,也称“公服”。北宋前期依唐制,一至三品为紫色,四、五品为朱(绯)色,六、七品为绿色,八、九品为青色。元丰元年(1078年),因为深青色近于紫色,因而取消青色,改为一至四品为紫色,五六品为绯色,七至九品为绿色,都是以官员的散官官品定服色。
元丰三年(1080年)九月,对原先的寄禄官进行改革,是以文散官官名为基础,制定新的寄禄官官称,称为“阶官”,并取消文散官官称,官员的服色即改以阶官的官品而定。“武臣、内侍皆服紫”。散官及阶官的官品低,实际职务高的,通常原穿绿色的可以穿绯色、原穿绯色的可以穿紫色。
重要官职则不问原先是穿绿色,还是穿绯色,都可以改穿紫色公服,称为“借绯”或“借紫”。还规定京官及以上官员穿绿色或绯色公服满十五、十七、二十年的,可以改穿高一级的服色的公服。官员们也有“朝服”、“祭服”等礼服,以便参加大朝会及祭祀等活动。此外,每年十月,还给百官赐“时服”,这是一种织锦面料的服装,花纹中除花以外,还有动物“狮子”、雕、雁、鹊等,以示等级差别。
普通平民最初穿白色衣服,“白衣”是无官职人的代名词。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增加皂(黑)色,这两种颜色是平民百姓及未入品的吏、“公人”(指担任杂役的差役)的专用服色。但民间老百姓早已服用紫色,端拱二年(989年)宋太宗曾下诏禁止,但效果不大,不得不于至道元年(995年)取消禁令。
而且高官子弟不在上述禁令限制之列。宋代服色禁令是针对男子的,而且是指纯色和以纯色为底色的“遍地密花”;妇女、小孩衣服颜色不受限制,甚至可以穿着皇帝专用色“纯以红、黄为衣”。
宋代的百姓也可戴“幞头”,但限以高度不得超过二寸五分,而民间通常都是戴帽、抹额(以头巾束在额上)或裹巾 《东京梦华录》中有:“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都是殿前司的诸班、直所戴,这是皇帝出行时仪仗队(兼卫队)人员所戴幞头,不代表什么官职级别高下之分。
但官员和平民腰带上的装饰品是有区别的,官员们可以用玉、金、银、犀(犀牛角),三品以上用玉带,四品以上用金带,五品及以下的中级官员用银涂金带,其余官员用黑银及犀角带。平民及吏则用铁和角(牛角)带,也可服用铜、石、墨玉带。官员的金带 、涂金带上还有天王、八仙、戏童,以及犀牛、双鹿、野马和荔枝 、凤子、宝相花等图形。
宋代衣服的式样也有等级差别,不同的服饰代表着各人不同的身份。“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这是北宋末年首都开封的情形。
南宋首都临安的情况也相似,“且如土农工商诸行百户衣巾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质库掌事裹巾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人。自淳祐年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三五成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复旧时淳朴矣!”这是指南宋理宗末年的情形,二十多年后南宋即被元所灭。
北宋时士大夫在交往时所穿的是一种有乌纱帽的皂罗衫,称为“帽衫”。到南宋时逐渐变成士大夫加冠礼、婚礼及祭祀时的专用服装;也是国子监的太学生常服,有些类似后代大学生的校服。还有一种白细布做的圆领大袖下加横襕,上下相连的服装,称为“襕衫”。这是进士、国子监太学生以及州、县学的学生常穿的服装,可说是尚未进入仕途的文士装。
南宋初年士大夫普遍穿着的,原是北宋时的军官服,这是一种便于作战的服装,称为“紫衫”。绍兴九年(1139年),曾下诏要求重要的中央、地方官员穿北宋时的正规官服,但并无效果。
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再次严禁官员穿紫衫处理民事,紫衫遂废。于是,士大夫依照紫衫的式样,以白色绢绸制作,称为凉衫,也称白衫。孝宗时有人指出凉衫类似丧服,于是又规定除在骑马出行外,不准穿凉衫,允许穿紫衫,文武官员都可以用作便服。从此以后,凉衫遂成为丧事专用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