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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有一年自驾经藏北尼玛县,因超速被交警拦下来,交警并不罚款,而是罚…》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人性化执法,我说一个案例。

去年在浙江绍兴诸暨,晚上去银行取钱,附近没有停车位了,我就把车在路边停了几分钟,取完钱就开走了。

过两天收到个信息,说我违停,但是因为是第一次,没有扣分,也没罚款,提醒我下次注意!

我觉得人家这做法就挺好,给了我一个外地人容错的机会。

后来我再去那个银行网点,每次都是坚决停在停车位,再也没乱停过。

再说一个案例,河南驻马店,我老家。

今年夏天西瓜刚开始上市的时候,驻马店专门出了个通知,要求辖区内交警对瓜农卖瓜的车辆,轻微违反交规的行为能不罚就不罚、车辆遇到故障要应帮尽帮,等等。

我觉得这样的办事方法才是对的,虽然有各种交规法规,但是具体到执法的时候,也要适当照顾到具体情况,这种具体情况不是专门针对部分特殊群体给特权,而是在执法的过程中,真正能体会被执法人的难处。这样的执法者,才是有人情味的;这样的政府,才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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