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守派反堕胎是越来越魔怔了,已经开始将跨境堕胎说成人口走私了。

自从美国最高法院将罗诉韦德案翻案,在联邦层面去除堕胎合法性后,几个保守州就开始变着花地倒行逆施。先是不断重新定义什么是人,什么是胎儿,什么是杀人,什么是堕胎,再是对着避孕、堕胎药物的合格证使劲,试图将其一举扫入历史垃圾堆。


(相关资料图)

不过,红脖子老保们会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跨州堕胎。美国这么大,一个实施了堕胎禁令的州,可能会与允许堕胎的州相邻。美国的公路网又是较为四通八达的,这也给民众跨州寻求医疗服务提供了可能性。从实际操作的层面上来讲,在美国怀孕也也不需要上报信息登记,悄没声地开车去隔壁州堕胎,具有可行性。

然而最近得克萨斯州在玩一种很新的东西,立法者们正在提出地方性的禁令,其规定在法规实施的地区内,在公路上运送任何人去堕胎都是非法的。目前这条法案还没有在得州全州的层面上实施,只是在两个城市和县通过了,但更多的城市正在就类似法案进行投票。其实从交通层面上来讲,并不需要在所有城市试试这一法案,只要那些位于关键跨州公路节点,铁路节点和机场周边的城市,通过了这条法案,基本就堵死了跨州堕胎的路径了。除非不开车,靠步行跨州。

而且从地图上看,与得州有陆上边界相交的,能够合法堕胎的州,仅有西北边的新墨西哥州,因此需要堵上的主要州际公路,也就是三条。

推进反堕胎法案的组织,给出的理由最近也是在无限上升,一开始只是说保护生命,然后又上升为了阻止杀人,现在又变成了“打击人口走私”。他们将英文里的“堕胎”(abortion)和“人口走私”(trafficking)组合了起来,拼出了个词叫“堕胎人口走私”。

反堕胎组织的活动人士,是这么解释的,“堕胎人口走私”是指帮助任何孕妇跨越州界终止妊娠,借给她车辆、资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人口走私”这个词一般用来形容,人被拐卖、强行带走,而将其与堕胎联系起来,相当于是在说,“未出生的孩子被强行带走了”。

美国保守派这种遣词造句的方式其实很讨巧,一方面是将堕胎污名化为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是试图将未出生的胎儿定义为人,从而呼应他们所谓“反堕胎就是保护胎儿,等于保护人权”的话术体系。虽然站在较为普世的角度看来,允许女性对个人健康有处置权,才是基本人权,也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定义。但对于以清教徒多生多育、生殖崇拜精神为指导的美国老保来说,人权的概念还停留在基督教经典文学的版本上。

而另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在于,如果跨州堕胎非法,那么该如何执行?或者说如果堕胎被定义为了人口走私,总得有点办法预防犯罪吧。那这可能就得需要警察在路上查车,只能说本来得州警察打击边境犯罪问题就很辛苦了,结果现在还得冲在打击堕胎的第一线,当道德警察。

当然,如果仅限于这个层面那也就算了,美国方面的支持堕胎的人士,描绘出了另外一副奇葩的场景,可能都不需要警察查车。假如说你开车帮你朋友去外州堕胎,而她的家人不同意,那么家属也许可以调取交通数据,来证实你协助他人跨州堕胎的犯罪行为,并将你告上法庭。朋友间可能会出现这种问题,家人间呢?这往下发展不就成了亲朋好友互相大检举,谈堕胎色变的社会了吗?充分证明只要道德肯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不过很讽刺的一点是,得州隔壁的墨西哥现在却开始在联邦层面,将堕胎去罪化了。虽然在地方层面上,并不是所有地区从现在开始就堕胎完全合法了,但随着堕胎在联邦层面实现合法化,那么地方立法者就可以以此为依据,逐渐调整地方的立法,同时这也意味着墨西哥医保的涵盖面将会扩大,医生也不用担心会因为提供堕胎服务而被惩处。对于墨西哥这个受宗教影响悠久的国家来说,这确实是一种巨大的变革。

说的不好听点,随着得州在堕胎政策上愈发倒行逆施,而隔壁墨西哥愈发开放,未来可能会变成美国蛇头组织有需求的女性,前往墨西哥寻求堕胎。从某种意义上讲,未来美墨边境可能会出现“围城”的现象,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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