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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因三项违法行为,被罚款67万元。具体违法行为包括: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异议处理超期;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另有15位支行行长和1位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也一同收到罚单,共计被罚近30余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时任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蚣坝支行行长朱江、梅花支行行长周楠、东门支行行长张榕、祥霖铺支行行长袁珍、寿雁支行行长吕勇飞、新车支行行长盘仁辉、仙子脚支行行长黄石生,对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8万元罚款、2万元罚款、5万元罚款、2万元罚款、2万元罚款、2万元罚款、2万元罚款。

时任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四马桥支行行长夏舜、城南支行行长唐高鹏、富塘支行行长蒋荣华、车头支行行长邓杰、乐福堂支行行长李波、营江支行行长胡倡华、清塘支行行长何亮,对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处1万元罚款。

时任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清溪支行行长周侦禄、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欧阳维明,对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1万元罚款、4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28462.5万人民币,道县财源建设有限公司、道县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行的第一大股东,并列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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