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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司马、长史、通判、参知政事分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我们认识的古代诗人大多都做过官。柳宗元杜牧做过刺史,白居易做过江州司马,苏东坡做过杭州通判,王安石做过参知政事。

那么刺史、司马、长史、通判、参知政事分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刺史是一个州的一把手,相当于现在市长的职位

在唐朝的时候,司马这个官职的职务就是协助当地的刺史办事,但是更多的只是个虚名而已,没有任何职权。

长史,为幕僚之长.亦可领兵,其实质若现今之参谋长之职务.

通判,在清代正六品的代表官职,基本相当于现今地级市分管民政、财政的副市长,但不兼任市委常委,为一般副市长。不过在北宋初年,宋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因此在州郡上设立“通判”,作为副职与其他官职的人员共同处理政事。其中主要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所以我们可以得知,通判设立初衷还是对知州,知府起到监督作用。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中国古代官职名,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于唐朝首先设置,起初并非正式官位,而是三省长官以外的官员,加上此头衔(或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的头衔),即可以进入政事堂议事,等于成为宰相群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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