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成长跟家庭密不可分,监护失职、监护缺失不仅有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还有可能引发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违法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缺乏有效的家庭监管,在外结交不良人员,染上恶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没有尽到父母的照护义务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野蛮成长”。针对该情况,该院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量身定制的5份《家庭教育令》。

在《家庭教育令》送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详细解读了《家庭教育令》,并提出相关要求。监护人反思了自身存在的教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表示会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孩子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令”制度,切实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被侵害案件背后家庭教育不力的问题,强化家庭保护意识,让缺位的爱和监管归位,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何薇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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