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在经营中很容易产生资金链断裂问题,从而导致楼盘烂尾。

但这些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所产生的烂尾楼,本身可能拥有着良好的区位优势,只因资金问题,烂尾而却无法实现它本应存在的价值。那么无论是对于想要东山再起的开发商还是想要烂尾楼继续建起的烂尾楼业主而言,使资金流转,让烂尾楼继续建造更为有意义且必要。那么秦兵律师团队今天就来介绍一种,能让烂尾楼起死回生的做法:破产重整。

在开发商资金断裂且有烂尾项目的此种情形下,房地产企业一般走破产重整的司法途径。相对于公司解散、破产清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很有可能,可以使地产企业摆脱债务困境,甚至有机会在政府、法院、管理人、投资人等多方配合下重新进行资金的周转,恢复经营能力。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通常的三种结果,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这三种结果中,破产重整比破产清算在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方面更为有优势,在破产重整状态下,房地产企业选择破产重整,债权清偿率很有可能高于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中,一般来讲,重整申请的主体分为:债权人,债务人和出资人。其中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但不可以后续性申请重整。债务人: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后续性申请。出资人:无法直接申请以启动重整程序,只能是后续性申请。

关于破产重整的周期,大约需要18个月左右。重整前期准备与法院立案、受理一般需要2个月,这之后,人民法院受理,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进入债权申报阶段,接着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般需要3个月完成。接下来的3个月时间便是开展审计、评估与招募投资人等重整核心工作,并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法院裁定实施。在此后的12个月至18个月左右的时间,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最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企业重获新生,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终结。

就此来看,破产重整似乎成了房产行业的“保命仙丹”但破产重整也有他的风险,首先,他清偿能力不足,其次,法院受理困难,第三,重整过程面临很多很难解决的实际问题。破产重整有优有劣,但也有可能成为解决烂尾楼问题的方法,最后秦兵律师事务所祝愿各位业主,购房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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