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河北省的韩先生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项目楼栋尚未封顶,工地目前已经停工。对此,韩先生想知道,在商品房预售情形下,购房人在面对开发商停工、逾期交房等问题时,可以要求退房吗?

解答:

对于韩先生的问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表示,如果购房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购房人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如果卖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购房人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也就是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李松律师介绍,上述案例主要涉及的法律条款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是,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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