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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抓实抓好外贸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创新信贷产品,稳定和扩大重点领域进出口,发展外贸供应链金融;培育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融资中的使用。
“优化跨境结算服务,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意见》还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提升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拓宽外贸新业态跨境结算渠道,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规范创新发展;鼓励银行及相关机构便利重大交易平台跨境结算,提升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支持跨境贸易结算境内外联动。
在丰富配套金融支持,优化外贸发展金融环境方面,《意见》指出,鼓励银行服务外贸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参与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银政企对接;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前海30条”。
据深圳人行介绍,该文件一方面着力围绕现阶段外贸领域面临的难点,提出解决措施;另一方面也兼顾长远,完善外贸发展金融环境,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规范发展。同时全面整合了现有金融支持外贸政策,涵盖了融资、结算、信保、汇率风险管理等内容,与深圳外贸行业发展政策深度融合,并有机结合了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统筹防风险与稳增长的管理服务内容。
“外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增长稳就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深圳人行表示,深圳作为外向型经济城市,外贸出口连续30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住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深圳人行和深圳外汇局将联合市商务局、深圳银保监局、市金融局,督导辖内金融机构落实落细《指导意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