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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性和监管的规则体系,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周延礼还指出,我国还应完善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周延礼还指出,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的全过程,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加强重点领域的司法体系建设,把必须管住的要坚决管到位,管得住。同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治理模式,强化分行业管理,跨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在数据安全这方面责任。
在他看来,数据作为新型的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经融入到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深刻地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赋能对金融应用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周延礼认为,从方法风险的角度来看,数字技术在降低金融机构运行成本、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数字技术在对整个金融业的运行赋能,特别是完善数字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存量数据在分散性、完整性、全面性等方面仍有很大改进空间。
此外,他还指出,在区块链技术解决企业和个人征信、央行数字货币、数字金融及数字保险等方面,金融机构都应加大技术的研发的投入。长期来看,科技赋能、金融服务、金融科技要聚焦数字经济是未来重要的主题之一。因此要做好持续的研究,其中,对于金融科技的风险管控的研究是首要任务。
编辑 陈莉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