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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文仲看来,当前数据作为核心要素资源,虽然具有普遍的使用价值,但资产属性还没有充分体现。只有实现确权、流通和交易后,才会从社会资源转变成可量化的数字资产,后续通过进一步金融创新,演变为生产性的数字资本,真正释放其内在价值。
他认为,通过登记确权、实现价值化的企业数据,可以转变为企业资产,帮助做大做优企业资产规模,实现净资产和融资空间的提升,以及资产负债率的下降。企业数据增值后,可以进一步推动企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实现现金流的改善,进而带动地区税源种类、税收规模、GDP总值、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新引擎。
“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需要做好很多基础性工作。”范文仲指出,首先要做好企业数据资产登记工作,对数据资源进行盘点梳理,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资产报表体系。其次,实现企业数据评估入表,挖掘资产价值。再次,先试点后推开,稳妥推进企业数据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最后,还需要审慎包容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工作。
数据要素价值化的意义重大,目前整个行业仍处于早期。要想真正实现数据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需要国家从上到下的共同努力。对此,范文仲建议,我国应加快数据登记交易制度体系建设,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制定支持将国有企业数据招标规范为进场交易的具体政策。出台数据入表的制度规范,在数据资产评估方面,建议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在没有交易的情形下,采用成本法定价,对数据形成的成本进行可靠计量;在有交易的情形下,采用收益法定价;未来在交易市场形成、出现大量反复交易的情形下,采用市场法定价,可从成本法先起步。
此外,范文仲还建议,应配套数字经济产业资金支持。他认为,数据交易所作为新型的社会基础设施,是以促进整个社会数据资源的科学分配为目标,兼具长期性、公益性、创新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数据交易所建设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应配套数字经济产业财政资金或中长期股权投资基金等支持,鼓励交易所持续探索数字经济新模式、新技术和新业态。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