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彭宇案,最大的问题是:

1 不公平的对待双方的证据,对有利彭宇的部分证据,证人以各种看上去合法的理由不接受;确反过头全盘接受老太一方所有明显瑕疵的证据,

2 法官自由心证过了头,虽说民事诉讼判案法官有一定自由量裁权,但在警分证据彻底被疑点重重的意外毁灭的前提下,作出明显偏向可疑毁灭证据一方的"自由量裁",可笑至极。

3 双方"被迫"达成协议之后,作为压迫双方达成保密协议,既当裁判又当公证人的南京政法委书记,居然无视保保密协议,出来说彭宇真撞了人,这是对法律赤裸裸的无视和践踏。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