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想问这个问题,源于5月18日,新华社发表的一篇题为《千笔楼 | 跟风制造文旅局长“网红”,请适可而止》的评论文章。

文章从三个方面做出分析,认为这股风气该停一停了:

1)制造“网红”,需要潜质;


(相关资料图)

2)文旅局长重视当地旅游推介,本身是好事,但需拎清主次;

3)旅游是一个综合性业态,与历史、文化、景致、交通、住宿、饮食、价格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

文章中的一些段落还是挺一针见血的,例如:不少地方推出文旅局长“网红”的宣传只注重表象,把宣介重点放在了文旅局长本身,过于重视夸张的表现方式,并无多少实质内容,最终导致拍出的大片小片“千片一面”。

是这样的,文旅局长亲自出镜,到底是满足个人私欲,还是真心实意地想推荐家乡,本身就需要打一个问号。

然后,你拍出来的片子还千篇一律,是“诈骗”,那真的被吸引过来的游客大失所望后会不会形成口碑反噬?

总而言之,新华社的文章一出,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共鸣。

以下为全文:

近来,不少地方的文旅局长都格外忙。

除了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还要从幕后走到台前。在皑皑雪原、大漠古城、青山碧溪,扮白衣飘飘的侠客、风流倜傥的书生、科幻故事的主角……不断地穿越场景,真叫不亦忙乎。

如果说此前一些地方靠文旅局长出镜成为“网红”后带动了当地的产业发展,尝到了创意的甜头,享受到了流量的红利,那么,到了今天,还有这么多地方盲目跟风,制造文旅局长“网红”,把文旅资源推广异化为推介文旅局长,并作为考核任务硬做,挖空心思通过比赛、投票、排名等种种方式折腾,实际成效却不大,就难免惹得广大网友反感。

制造“网红”,需要潜质。

作为文旅局长,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当“网红”。这一点,需要足够的理智和清醒。

出镜不同于开会发言,对外形条件、表达能力有一定要求。有的文旅局长适合,但多数人显得“勉为其难”,为了跟上形势、完成任务,也只能 “赶鸭子上架”。为此,从配音到着装,只能狠狠地包装,直到“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才罢休。如此之“卷”,对许多文旅局长来说,也是深受其害。

“千笔楼”记者了解到,更有甚者,为了赶上这波制造“网红”文旅局长的风潮,个别地方在给文旅局长定岗时,竟然优先考虑外貌条件,而不是专业知识、行业理解、政策理论水平等等,这就未免走偏、变味儿了。

文旅局长重视当地旅游推介,本身是好事,但需拎清主次。

遗憾的是,不少地方推出文旅局长“网红”的宣传只注重表象,把宣介重点放在了文旅局长本身,过于重视夸张的表现方式,并无多少实质内容,最终导致拍出的大片小片“千片一面”。

有网民就反映,当时在网上看到某“网红”局长把一个小镇吹得神乎其神,于是慕名前往。可到了实地之后,感受却完全是两码事。

短视频的前期拍摄、后期制作,都需聘请专业公司来完成,都需要费用支出。对一些刚刚摘掉贫困县帽子、仍不发达的地方来说,这样的花销是否值得?

从实际效果来看,很多盲目跟风的地方,付出与回报并不成正比。很多文旅局长当上“网红”,并没有换来流量和红利,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后,局长的身份也很难再当卖点。而“网红”文旅局长们的宣介和表演,也就沦为了自娱自乐。

旅游是一个综合性业态,与历史、文化、景致、交通、住宿、饮食、价格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

要吸引游客前来,甚至流连忘返,靠的是特色、服务和性价比。如果以短时间内的“网红”效应吸引游客,旅游项目和服务却跟不上,不仅换不来回头客,还会对地方旅游业造成伤害。因此,搞文旅宣传,只有真正把当地的文化和历史嚼烂了、消化好了,转化成深刻的情节、动人的形象,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激荡人心。

文旅产业是促消费、扩内需的重要抓手,也是拉动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地方着急发展文旅产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在于跟风炒作,而是要着眼长远,练好内功。

近期,旅游业尽管出现了强劲复苏势头,但实际上,行业发展仍有很多困难,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路还很漫长。比如,不少闲置低效的旅游项目亟待盘活,不少行业壁垒需要打破,不少传统项目等待带动,不少新兴项目着急落地……为解决这些问题,人们呼唤出台有力的扶持政策,为旅游者送去安心,为从业者送去真心,为行业发展送去信心。一些地方要做的,恰恰是这些正事,这可比推“网红”文旅局长要迫切得多、重要得多。

不过,也有评论认为:基层干部放低身段走上网络,为了地方文旅事业发展“出道”“出镜”,将自己完全暴露于聚光灯下,有的甚至成了没有秘密的“网红”,这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和担当,这样敢于任事、敢于担当的干部,应该得到更多的鼓励、更大的保护、更好的使用。

福建网信办官方微博@看见福建 转发网友的观点指出,地方文旅局长的“网红”热情需要保护。

以下为全文:

近日,千笔楼发表《跟风制造文旅局长“网红”,请适可而止》一文,对基层盲目跟风制造“网红”文旅局长,把文旅资源推广异化为推介文旅局长等现象进行了批评。

网民@小破法师 撰文对千笔楼核心观点表示赞同,同时就该文相关问题的细微之处进行几点商榷。我办认为这篇文章观点中肯、态度诚恳,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故转发以供广大网友争鸣。

1、地方文旅局长当“网红”和地方在文旅事业上苦练内功并不矛盾。不能因为文旅局长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些推介本地文旅项目的视频,就称之为“网红”,更不能因此就认定其荒废了“盘活低效旅游项目”“落地新兴项目”等推进文旅事业发展的“主业”,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全面的观其行、看其效。

2、基层选拔任用文旅局长,自然有组织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不可能谁颜值高谁就能当。选拔文旅局长时优先考虑外貌条件肯定不对,但是如果在年龄、履历、专业知识、行业理解、政策理论水平等条件都具备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一下颜值、才艺等有助于文旅资源推广的个人特点,也未尝不可。

3、文旅局长只是基层政府文旅部门的负责人,不是基层党政的一把手,并不能在发展改革、治安、交通、环保、城市管理等等能够决定文旅事业健康发展的领域进行宏观决策和综合治理。当然,文旅局长确实可以从文旅事业发展的角度向上提出建议,但更多的只能在自己的业务领域里开展工作、推陈出新。因此,一座城市,文旅事业发展的好,文旅局长肯定是出了力的;但文旅事业搞得不好,却不一定都是文旅局长的锅。对于文旅局长的使用,还是应多正面引导,多在激发其创造力、敢闯敢干上下功夫。

4、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最理性和功利的选择,其实是低调,是“闷声发大财”。“网红”对我们老百姓可能是好事,但对领导干部却不一定。领导干部中的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绝不可能为了些许“政绩”,就抛头露面,引人关注、惹人非议,进而影响其个人进步。

我们基层的一些文旅局长能够放下架子,抛头露面拍摄一些视频发布在网络上,甚至充当“网红”,本身就有敢于任事、敢于担当的成分在里边。对此,我们组织上更多的应该给予鼓励和关怀。

5、搞文旅宣传,确实是“只有真正把当地的文化和历史嚼烂了、消化好了,转化成深刻的情节、动人的形象,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激荡人心”。这确实是对的。但基层的同志不能和中央媒体相比,总有个学习、实验、提高的过程。在社交媒体上发一些视频,成本并不高,起码比邀请大媒体创收单位或相关专业团队拍摄宣传片那是不知道低到哪里去了,有这样的条件不断实践、学习和提高,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尝试的事情。带着真诚、带着真心,总能获得提高,达到应有的高度。

6、文旅局长“网红”,本身就是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一道桥梁。文旅局长宣传了,却言过其实,或者景点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体验不佳,自然会在社交平台上遭遇“打脸”。在小破法师看来,这不是坏事,相反是大大的好事。文旅局长有了账号,就好比群众游客就有了最直接的反馈通道,一时“打脸”是提醒,也是督促,更是精细化、人性化管理的有效补充。不能因为群众在网上指出了缺点,就觉得“丢脸”、难堪,甚至因噎废食。

当然,从“千笔楼”的角度来说,批判此中的形式主义、盲目跟风等问题并没有错,但还是希望能更加精准一些,以期收到更加正向的反馈。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