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拿征兵体检要求作为标准,夏训服裸露部位长径3cm,其他部位10cm以下的算“小面积”,比这要大的算“大面积”。在这里我不讨论小面积文身,因为它对一个人的外观影响不大,全社会对小面积的限制也不应过多)

我认为大多数反对文身者,并不是反感文身,而是反感“文身”背后所表达的东西。

首先,企业招工不要文身者是歧视吗?它是一个严重的指控,也应该有严格的定义,比如“以错误的认知基于错误的特征对人或物进行不平等的对待”,一些先天的、不可抗力导致的差别,不应该成为差别对待的理由,比如肤色、人种、性别、疾病、疤痕、贫穷、出身等等。不是所有的差别对待,都叫歧视。比如同样是贫穷,代际遗传的贫穷跟滥赌滥毒导致的贫穷就有先天与后天的差别,同样的对待反而是对前者的不公平。

而文身跟先天性的差异、不可抗力导致的差别不同,是一种后天的、自发的、自愿的表达方式,你不能要求只有自己能表达,而禁止别人根据你的表达做出自己的反馈。该企业认为文身者有损企业形象,影响工作环境氛围,拒绝录用,只要没到强迫他人洗文身的程度,我认为就不算法律意义上的歧视,劳资市场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从此企业就招不到到工人了,那么也活该它倒闭。

其次,大众对“文身”的消极看法,是偏见吗?我认为确实有偏见的部分,但大部分算不得偏见,甚至可以说,文身可以算是少有的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有着相同的认识的事物——那就是“文身=危险”,这里这个“危险”是中性词,无褒义或贬义。因为从大自然动物视觉的角度,鲜艳的、浓烈的、规律或不规律的等不够“自然”的颜色和花纹,本身就代表着“危险”。人类毛发少肤色均匀,威吓猎物、部落间的争斗,文身有着直接提高视觉威胁度的作用,而这大概是文身最初被发明的原因,随着文明的发展,然后才被赋予了勇气、神秘、魅力、特立独行等人文内涵。无论文身者自己觉没觉得,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生物本能,不仅看的人会触发,甚至文的人本身也是根源于此,“慕强恐弱”是生物的本性无可厚非,但正如“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那样,过分的视觉威胁度带来的副作用也只有在文明社会中才会体现。

其次,从人文内涵的角度,文身所表达的非主流、叛逆、特立独行,也正是同时被喜欢的人喜欢、不喜欢的人不喜欢的原因。也有表达主流的、阳光的、合群的文身,比如学习岳飞刻一个“精忠报国”,但这从古至今几乎没有人纹吧。流水线企业不喜员工文身,本质上就是为了方便管理,排除非主流的、叛逆的、特立独行的员工。换成另一种企业,比如艺术工作室,搞美术的、搞音乐的,这些特质反而可能更加吃香。

最后,从美学上,也许“特立独行”早就不再是文身的内涵了,而成了一种“主流的非主流”。前文讲过,文身是一种表达,无论文身者有意无意,它都呈现出了某种表达。然而滑稽的是,大多数文身者没有内涵要表达,大多数纹身师没有能力可表达,文身市场成了消费者购买“非主流标签”的百货店,同质化严重。这么多年来最符合我个人审美的文身,还是18年前的美剧《越狱》里男主角的全身超大面积文身,才称得上是“美丽与智慧并存”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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