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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穿短裤容易被“偷拍”?知名演员发提醒,北京三里屯太古里回应》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看了这条新闻,作为一个老的摄影人说两句。

在公共场所。不让人家拍,你戴口罩就是,你戴眼镜就是,你光鲜亮丽的穿着暴露的服装在那里行走,目光可以看,照相机和人的眼睛有区别吗?不都是把它拍下来,人是通过眼睛把影像存在了大脑里,照相机是把影像存在存储卡里,至于这些影像怎么用,这是拍摄者的事情,他违法了,你告他,你怎么处理都行,人家拍你实话实说。你根本没有权利制止。如果在你家里拍,那肯定违法。如果在你的旅馆的房间里拍,肯定违法。在公共场所拍,国家应该出台法律,不应该制止非商业的拍摄,你怎么知道这个摄影人是商业拍摄呢?他要学习拍摄技术呢,他要研究人的后期处理,一些服装的设计呢。所以对于公共场所的拍摄,我认为应该持开放态度,搞得草木皆兵,搞得如临大敌,不利于一个公共场所的和谐,一个祥和的气氛。甚至有些女性打扮的漂亮点招摇过市。这是内心炫耀自己的表现。也就是说,一个漂亮女人有显摆自己的心理,你看看在网上晒自己的各种各样的美图的女生多如牛毛,它晒出来他就不担心被传播吗?那么在公共场合是被摄影师拍摄,那不是一样的道理吗?我认为。女人打扮的漂漂亮亮,一种美的形象展示给大家不是一种好事情吗?只要你不要丑化人家不要。以商业的目的进行宣传。我认为。是可以的。

按照现在某些人的观点,想当年解海龙拍摄的大眼睛女生是不是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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