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说个最近身边发生的事情,我弟马上要结婚了,在认识现任未婚妻之前买的房。那么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对方提出来加名字,我姑姑觉得这个时候说这事儿太早,就提出来说要领证之后,再加名字,然后对方当时是答应了。

然后一年后的现在,十月办酒,然后女方提出来说房子太远了,想卖掉(刚到手的新房),表示如果有损失,二三十万她出,然后重新买一套房子,在靠近双方工作地点。

我当时就不太同意,毕竟现在的形势在那边,你现在卖了买是铁损失的,而且那二三十万,肯定也是买房款,到时候根本说不清你这出钱比例是怎么回事儿,二三十万没有纸面文字的话,根本说不清是女方出的购房款,还是女方对男方的补偿。

而这个只是小问题,大问题是,对方提出,先办酒,买房,然后什么时候领证,再说。

哈,真的是个大聪明,开窗理论,极限施压算是给这姑娘玩明白了,但是也是个笨蛋,她忘记了这么做,我姑姑是怎么看她,听着她说“不想结婚”的我弟,怎么看她。

估计,这十月份的酒啊,是喝不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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