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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上海一对夫妻结婚7年后,公婆想要回婚房?儿媳: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嫁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虞少

我老家离上海不远的一个小地方,我们那边的规则是男方结婚的话,必须要有一套婚房,一般这套婚房基本是男方父母给的,其实上海也差不多,因为我们家也有好几个上海亲戚,所以这个父母要回当初给儿子的婚房是不对的,正常来说在结婚前这对父母应该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当然房产证上是不用写儿媳的名字。

不能这么双标,以前男方结婚,买房彩礼确实是合理的,因为婚后,女方就是家里的人了,只有特殊的日子,比如年初二、三月三、重要的婚丧嫁娶才能回娘家的,现在的媳妇做得到吗?我见的都是要求男方孝敬丈母娘的,没听说几个丈母娘劝说自己的女儿孝顺公婆的。

感觉现在生了儿子,就是欠丈母娘家的债,不仅结婚要出钱,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照拂。

我现在已经不期待儿子结婚了,一个人也挺好,省得搅和进一堆麻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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