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土地财政和地方债的理解实际上极大低估了其中蕴含的危害性,经过这么多年的积累,它已经不是一种财政模式了,而是一整套生态系统,一种政府行为的底层逻辑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说的简单一点,你以为地方政府和土地财政的关系是地方政府身上长了个土地财政,实际情况是土地财政身上长了个地方政府,主体客体已经完全颠倒过来了。

土地财政的生态系统化体现在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方方面面,都不用说那些太宏观太宽泛的部分,说个最具体的部分,你知道在全国各地的地方融资平台及其衍生产业链中,有多少从业人员是各级官僚的裙带户,关系户,姻亲同门,亲戚朋友?

一家城投公司里有多少人是凭关系在里面吃粮当差的,你们想过没有?

一些地方靠融资平台举债建设的项目往往有外地资本承包,而这些外地资本和主持该项目的官员有多少千丝万缕的关系,你们想过没有?

地方官僚对各种融资平台的极力偏袒和维护有多少是出于公心,有多少是出于私义?他们极力推进的某些项目,究竟是这么做对当地人有好处,还是里面有各种业绩考量和利益输送,你们想过没有?

这还只是土地财政生态系统诸多危害中比较小的一部分了,更要命的是,各地政府的财务模式与土地财政的刚性挂钩导致了官员升迁与土地财政的刚性挂钩,进一步导致了官僚能力与土地财政的刚性挂钩。

这很好理解,官员升迁高度依赖政绩成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实际上是一种近似于“发包制”的关系,而各级官员就像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如果能把发包给自己的业务部门做出成绩,就有升迁提拔的可能。

但凡事都需要成本,做出成绩需要钱,钱从哪里来?转移支付那三瓜俩枣指望不上,地方税费塞牙缝都不够,最好的办法,就是土地财政及其金融衍生产业链。

于是,官员们要想升迁就得出政绩,要想出政绩就得努力卖地,努力负债,久而久之,官员的能力结构和工作特征就“卖地化”“负债化”了,而做出成绩得到升迁的官员,无不是卖地高手,负债高手。

经过长期的代际更替和人员置换,从上到下人人都靠卖地起家,靠负债起家,你们不觉得这很可怕吗?

这已经不是路径依赖那么简单了,而是底层逻辑化,内核化了,土地财政和地方融资平台在很多地方已经不是一个应用程序,而是一个操作系统了,地方政府反而更像是一个应用程序。

另外,由于政绩考核机制的僵化,很多地方负债搞投资基本上遵循这么一个模式:官员借贷搞项目,外地资本来承包,官员从中提取政绩,升迁离开,外地资本从中提取财富,收手离场,而债务和一堆鬼知道有什么用的烂项目则留给当地人。

然后呢?然后是房檐滴水代接代,新官不理旧官账,新官上任之后继续重复这一流程,然后无限循环,然后债务持续积累,等到债务终于积累到付不起利息了,暴雷。

只有地方受伤害的世界达成了。

更要命的这一套根本停不下来,因为现在甚至不允许官员躺平,很多时候地方上根本不怕官员躺平,因为官员躺平之后不折腾,不搞政绩,至少可以缓和债务增长的趋势,但现在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层层往下压,于是官员想躺平也躺不平了,只能想办法去出成绩,但出成绩还是需要钱,上哪儿弄钱呢?接着借咯。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实行政绩终身责任制。

我们都知道,土木工程现在有施工设计终身责任制,也就是一项土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人员,有义务终身为项目质量进行担保,一旦在项目的设计寿命周期之内发生了由于设计和施工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就要追究设计施工人员的责任。

那么相应的,既然很多项目是官员为了提取政绩而主张建设的,那么为了防止你拿了政绩之后升迁提拔拍屁股走人,两手一甩就好像事情跟你没关系一样,那么就有必要实行政绩终身责任制,项目本身的效益要和官员本人的升迁刚性挂钩,就像官员升迁和土地财政刚性挂钩那样,如果项目本身因为最初的建设决策有误而发生效益亏损,入不敷出,导致地方债务膨胀,那么就有必要追索相关决策人员的政治责任。

既然项目的政治收益你拿了,那么项目的经济风险你也得承担,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嘛,对不对?不能拿好处的时候跟你有关,担风险的时候你站干岸上,对不对?

尽快实现政绩终身责任制没办法从根子上解决土地财政依赖和地方债的畸形膨胀,但至少可以缓和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非常必要,非常迫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