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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贵阳一学校20余学生手机被泡水处置,校方:矫枉过正,积极赔偿》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个人觉得做法不妥

1. 手机毕竟是属于个人财产,破坏手机非常不妥。按照法律规定来说,损坏个人财产是非法的,尽管说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其实不排除很多家长也是基于老师的权威,不得不同意的,谁愿意自己的财产被损坏。老师完全可以采取更加保护自己的方式来做事,比如说锁在铁皮箱内,避免采取有争议的方式让自己变成热点,从而对自己不利。

2. 手机是影响孩子学习的重要因素,但是禁止了手机,就没有其他的因素影响孩子了?在20年前,没有手机 的时代,在学校里打闹的孩子也到处都是。教育那些青春期的孩子,是个很大的学问,不是简单可以一招搞定的。

3. 老师有责任心是好的,越是好老师,越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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