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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有三个问题,一直没能解决。
一是法理问题。
房价包括“房子”和“土地”两部分。房产税只作为财产税,只能收“房子”那部分。
土地所有权不归业主,不能收财产税,只能收使用税——这个使用税卖地已经收了70年了。
但是房子本身不值钱,而且还在折旧,房产税肯定是想把土地那部分拿来收税的,现在财产税不能收,使用税已经收过了,就不好弄。
二是房价下降后的金融问题。
房价崩盘最大的问题不是有房族资产缩水,而是银行抵押问题。房产是中国金融系统贷款最重要的抵押物,一旦房产贬值,会导致抵押物不足,产生大范围的金融风险。
三是房产税无法充抵土地财政。
房产税的重要作用是代替土地财政,但前面一直在放风有免征额度,按社会可接受的免征方案,收上来的税无法补充卖地的钱,这样对地方财政就没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