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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烟台中院公开一起案例,2017年的时候,男子王某与妻子离婚,当时两边协议好,离婚后王某每月向女儿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三年后,王某突然拒绝支付抚养费。
之后2020年10月份,王某更是以再婚生育2子、还贷支出远高于收入等为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为1200元。
最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父亲,明志每月要向女儿支付抚养费用仍贷款购买房产,表示其确信有能力负担起抚养费用,王某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应予以支持。
而很多网友面对王某的做法更是感到愤怒,身为孩子的父亲,对自己女儿不好就算了,竟然还起诉想着减少抚养费,当真可恶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