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丽水市首单应急救助(综治)保险预赔付仪式在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举行,“这是今年3月莲都区仙渡乡人民政府投保的应急救助(综治)保险的预赔款,体现了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作为中管金融企业的责任担当和专业的保险服务水平。”莲都区仙渡乡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4月9日,莲都区疫情突发,丽水市启动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II级应急响应。根据合同约定,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及丽水市分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保险预赔付机制,预赔款金额15万元。莲都区仙渡乡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预赔付款,用于全乡的疫情防控工作,后期如防疫费用超过15万元,可根据实际费用再次提出索赔,II级响应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
“保险姓保”:疫情时期保险保障作用凸显。丽水银保监分局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卫生事件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和处置突发情况的重大考验,公共风险的强度决定了财政对冲的力度。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的要求,通过保险使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来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源防范社会风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可以进一步提升政府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今年以来,在市金融办、丽水银保监分局的支持下,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莲都区仙渡乡人民政府主动求变,以高质量转型发展思维,积极开展合作,研究试点覆盖全乡范围的应急救助保险,为辖区内常驻人口及流动人口发生传染病(涵盖新冠肺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和重大恶性案件伤害事件、公共突发卫生事件、见义勇为等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形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或救助。
小投入大善举:将保险装入政府社会治理的“工具箱”。仙渡乡认为保险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充分地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治理润滑器”等作用,可以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让市域治理制度设计更趋完备、制度运行更加有效。此次应急救助(综治)保险坚持“政府购买,社会受益”的原则,遵循“低起步、小切口、全覆盖”的设计思路,保费总额20万元,受益群众达5000人,提供风险保障1000万,保险约定以市、区政府对外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作为触发条件,并启动预赔付机制,确保保险能及时为防疫工作提供支持。应急救助(综治)保险的落地是仙渡乡政府在运用保险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安定和谐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也为各级政府发挥商业保险作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拓宽了思路、提供有益参考。
强化保险供给:发挥保险防灾减灾功能。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中管金融央企,服务社会治理一直是该市分公司贯彻落实中国人保集团“六大战略”服务的工作重点,丽水市委在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开展保险与应急管理的联动创新,完善应急管理保险制度,推进社会安全治理效能提升,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防灾救灾意识,是丽水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挑战,同时也是丽水赋予人保财险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应急救助(综治)保险不仅将应对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的不确定性支出转变为确定的保费支出,有效提升了财政适配公共风险的能力,更是实现了保费支出及赔付收入一个口子进出,统筹用于仙渡乡范围内防疫指出,不再事前区分对个人、企业和财政部门的赔付责任,突出了保险项目的整体性、公平性。
下一步市金融办、丽水银保监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引导保险机构参与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痛点、难点,强化责任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和专业优势,发挥保险业防灾减损和服务社会治理等功能,打造属于丽水应急管理保险“风景区”,助力丽水9县(市、区)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