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载:章武三年(223年)春,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对于刘备在白帝城托孤的历史典故,大家都很熟知。而在史学界,也有对这一段经典历史不同的解读版本,白帝城托孤中刘备的话到底暗藏了什么深意?是无意为之还是另有考虑?今天我们就逐句分析分析其中的缘由——

根据《三国志》原文的叙述,我们至少应该在其中注意到这样几个关键词:曹丕、安国、君可自取、股肱、不才!要解释这些关键词,还得结合托孤事件的前后背景来说。

白帝城托孤

1.事件背景: 公元219年,关羽败走麦城随后被杀,荆州丢失,这是蜀汉遭受第一次重创。公元221年,刘备称帝,这年7月正式率兵东征孙权。222年6月,刘备大败于夷陵,精兵损失殆尽,马良等人也战死,这是蜀汉遭受二次重创。

可以说,这两件事情直接导致了刘备心急成病,一卧不起,从此,蜀汉政权也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就如同《出师表》里写到的“存亡之秋矣”!这一事件里集中指向的就是“安国”,面对如此情形,刘备只能依托诸葛亮为“兴复汉室”作出贡献。可见,在“安国”这样的大事上,刘备对诸葛亮的才能是毫不怀疑的,在大事上是信任有加的。

诸葛亮(影视剧照)

2.托孤缘由:“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这句话也很有深意,刘备为何要拿“曹丕”与诸葛亮说后事?这一问题从开始就忽略较多,大多认为,这只是对诸葛亮的称赞有加,对诸葛亮的才能颇具信任。

然而,事实或许有着这样的成分:曹丕于公元220年正月接替曹操任魏王,220年10月汉献帝被迫“禅位”,曹丕当上了皇帝。此时的曹丕把汉献帝降为山阳公,改年号为魏黄初元年。听到消息的蜀汉君臣愤然说道“篡夺了皇位,灭亡了汉室”,刘备当然认为,这是曹丕篡汉的证据确凿,在他眼里,曹丕这样的人是汉贼无疑。

所以这里一看,刘备这句话或许有着另外一层含义:诸葛亮不能成为曹丕这样的人,如今我看重你的才能肯定比曹丕上之又上,但你同时不能辜负我对你的信任,做出这样大逆不到的事情来。刘备心里有没有这样的潜台词呢?很难说!或许是善意的提醒,也或许是有意为之!但更多的我想是信任,要说提醒,也是考虑今后蜀汉命运的善意提醒,也不是告诫。

刘禅(影视剧照)

3.真实意图:历来,对“自取”二字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是自立为王,也就是取代刘禅称帝,自己做主;一种认为是相机决断,在不毁坏正统汉室地位的前提下,可以军国大事由你裁决,这是基于对诸葛亮才能和人品的考虑;无论哪一种,我想这里面有刘备自身的考虑,一方面是对诸葛亮的极度信任,患难之交的情感是难以磨灭的:诸葛亮你甚至可以取代儿子的地位,目的还是兴复汉室的宏伟蓝图,此时的蜀汉政局,也或许只有眼前的这位丞相能够胜任;如果说,今后真的诸葛亮废掉刘禅自立,有他这样的一句话在,君臣自然不会有多大的想法,最终也是为蜀汉政权或者汉室遗孤的生死将来着想。可见,刘备在这件事上的想法很长远。

在笔者认为,刘备心存戒心是完全没有的,他的话是为后世很多事情铺平道路,为很多困难提出统领意见,这样,就能够保证今后的事情在丞相的领导下别人无异议地执行,为汉室的繁荣复兴奠定基础。包括对刘禅说的“以父事之”也就是“强迫”(其实是一种命令)刘禅要像父亲一样对待丞相,要毫不保留地信任丞相的决策。这是刘备为蜀汉政权今后的稳固所提出的深谋远略的决策。不可谓不深刻!

《三国志》作者陈寿对此评价:“先主(刘备)志向远大,意志坚强。待人接物,有汉高祖的遗风。他把国家都托付给了诸葛亮,而且心思单一,毫无保留。君臣之间坦荡无私,“自古以来未曾有也。”可见这是中肯、正统的评价。

所以,从后来的诸葛亮的所作所为,他没有辜负先帝的重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兑现了先帝的信任,也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完满句号,虽然他是带着遗憾而去,但他的功绩不可磨灭,他的忠心不容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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