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民团。

团,是一个有比较丰富涵义的概念。按字的本意讲,是同一类东西聚在一起,比如面团,云团。也可以作量词,如一团面,一团云。当然也就发展到指一类人,如团队,团体,粉丝团。于是就有了军事含义,师旅团营的团。在民国初年,团,还是一级非正式的地方组织,相当于村,或者是后来保甲制度的大保,如北碚乡有九个保,亦称团,金刚团,人和团,白云团,等等。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碚码头

民团,也是有军事含义的组织,是正规部队之外的民间部队。其实中国古代,在春秋以前的军事力量,除天子诸侯的卫队外,军队可以说都是民间部队,平时为民,战时为军,从将领到士兵,都没有专职的。甚至于在春秋初期,只有各级贵族才能上战场为国效命。这既是贵族的荣誉,也是贵族的职责,更是国家安危的保障:武力只能掌握在自己人手里。到晋国惠公大败于秦,兵力不济,大臣吕甥倡议,改变军制,作州兵,才开始向平民征兵。晋国由此保有了强大的军事力量,称霸多年。但这促成后来三家分晋。进入战国时期,各国征战频频,军队又逐步专业化,职业化。战争既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也可以摧毁经济。经济被摧毁,必然滋生盗匪,民间便有组织起来对抗土匪的必要,以村落、族人为单位组织的自卫团队就应运而生。这种自卫组织逐渐被官府认可,给予支持,发展成民团,也称团练。

作为一种非正规的地方武装,民团存在了上千年,它实际掌握在地方权势人物手中,维护以权势人物为主的地方利益,在没有警察的年代,起着管理地方事务的作用。为官府征税收捐是其重要职能,但有时也会形成与官府对抗。

清末民初,棒老二在四川泛滥,这不仅给了军队存在的理由,也给了各地兴办民团的机会,后来有了红军,更少不得民团。民团一般以乡或场为单位组建,四川几乎每个乡场都建立有自己的民团,领头的或称团总,或叫团正。

官方也开始对民团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各级组织和直属机构,统称为团务机构。

四川省设有团练委员会,四川通省团练总局,也有60余县民团自发倡组的四川民团联合会。而1926年刘湘在重庆成立了川东南团务总监部,掌控防区内民团的组训、督练、调度、指挥,由王陵基任团务总监。1927年5月,组建川康团务委员会,刘湘自任委员长,王陵基、向传义任副委员长,指挥防区内一切民团事务,仿佛与21军平级。各县则设有团务局,具体管理各乡民团。

县有县治,乡有乡治,土匪却没有限制。于是民团也跨县合作,称为联团。一般三五个县,最多有十三县的,安岳、遂宁、潼南、合川、武胜、铜梁、大足、璧山、蓬溪、内江、江津、荣昌、巴县十三县联团,主任是安岳的李重光,刘湘也加委他为清乡司令,在潼南塘坝设司令部,有参谋处、副官处、军法处等机构,等同于师司令部的正规编制。重点区域有跨县的特组团务局,像华蓥山特组山防局,江合邻岳峡防团务局。

民团的经费,多数来源于专门设立名目收取的捐税,甚至有像军队一样预征几年的。各地实权人物也热衷于办团练,至少能用别人的钱养自己的家丁,保护自家的平安。平时巡查收费,有匪警时抵御土匪,有时还多地联合,配合军队,主动出击,剿匪清共。而一些临时摊派,也就叫民团代劳了。本乡本土的,熟悉情况,这民团动起手来,那可就针对性强得很,躲都躲不脱。

其实军方也是时常要依赖民团的,或作打手,或居间调停,总比一个人唱独角戏好,所以军阀都要支持、扶持地方民团势力,于是有一些会运作的团总,势力膨胀,逐渐就成了团阀。大多数地方没有极强的权势人物,团总就是轮流当,有点财力或名望的都能当上,一个当两年。而个别极有权势的,稳坐钓鱼台,就成了团阀。团阀实际多是军阀们扶持起来的,但在自己利益受到军方伤害时,团阀也会与军方对抗。民团的装备和训练,军方自然是瞧不上眼的,但若干县民团联合起来,声势巨大,军方有时也感棘手。

巴县的曹夑阳、申文英,是刘湘扶成的团阀,在驱逐袁祖铭和重庆三·三一惨案中为刘湘出过大力。坐大之后,连刘湘也感到难以控制,1930年,默许蓝文彬派兵剿灭,只在王陵基转圜下留了性命,再无力量。十三县联团主任、清乡司令、安岳团阀李重光,惹恼了边防司令李家钰,1926年6月,伺机袭击。一击不中,引得多县民团联合声援,四川民团联合会还协调多县派出数万人的民团部队增援,几方既有军事对抗,也有电文往来,如此严重的事态,军方也不敢擅为,刘湘等军阀出面调停,整了两个月才消停,双方各自退让一步,相安无事。

当然,更多的时候,民团是军阀的助手、帮凶,控制地方的重要力量。设公堂,用私刑,设关卡,收税捐,造军火,贩鸦片,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他们既要剿匪,也要招安土匪,甚至纵容土匪、联合土匪、保护土匪。

这里还有个概念问题:哪些算土匪?按官方定义,凡是不听命于政府,敢于进行军事对抗的,就是土匪。按民间看法,勒索老百姓,靠枪杆子强取豪夺,都是土匪。

于是有了民间说法:匪如梳,兵如篦,民团来了如刀剃。

北碚乡乡长熊明甫就说,北碚当年的团丁,都已被枪毙了,因为都有抢劫的行为。

国民政府参谋团1935年入川后,四川各地民团被逐步裁撤整编,组建了十八个保安团,由省保安处统一指挥,处长王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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