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 ,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

执行军纪维持的宪兵却仅有17人的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

大规模屠杀方法有机枪射杀、集体活埋等,手段极其残忍。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有19万;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有15万,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特大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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