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油价持续上涨、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二个启动点,6月24日0时起,市民乘坐传统巡游出租车,需要在计价器显示费用基础上再支付燃油附加费2元。这一费用适用范围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钱塘、富阳9区,临安暂不收取,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也不收取。

届时,出租车内外都会张贴燃油附加费价格标签,做到明码标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到属地税务部门申领专用的燃油附加费票据,方便有需要的乘客取用。

在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实施过程中,市民如遇到经营者未明码标价,驾驶员未按规定收费或者纯电动出租车、网约车等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等情况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45;如遇到司机不按要求提供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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