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2 黑猫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资料图)

2、股份来源:本次董事及高管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839%。

4、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事项涉及的董事及高管此前未做出股份限售承诺,此次减持事项不违反公司此前披露的其他承诺内容。

【17:32 锦好医疗: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高于 30万股不高于0.61%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市场价格上市前取得经营发展需要
注:如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对所涉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意向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选层挂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意向如下:(1)若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选层挂牌企业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02 剑桥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宜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7,919,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8,222,941股,下同)的2.95%。上述股份来源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康宜桥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5%;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5%。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7:02 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绍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154,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54,332股;股东王蓉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350,000股、270,000股,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 15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 2023年7月3日至 2023年 12月 1

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6:42 力芯微: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创投”)持有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627,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无锡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010,7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1,336,92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2,673,85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16:12 纽威股份:纽威股份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计划的告知函》,纽威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纽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98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股份来源为 IPO前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纽威集团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981,24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2.00%,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7,490,620 股,即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16:07 菲菱科思: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参考确定

6、本次拟减持股东计划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股东身份拟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海燕特定股东不超过1,000,0001.8748%
7、调整说明:若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海燕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股东张海燕女士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2)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2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3)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2、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股东张海燕女士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开作出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 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燕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3

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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