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3-01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14:30 至 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召开。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4,567,91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1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

决权 的 股 份数 为 134,428,319 股,占 公 司有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30,349,113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份 30,209,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25%。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34,429,81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股份 138,100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弃权股

份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30,211,013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股份

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胜辉、余正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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