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的虞女士在一家超市上班,因为父亲感染新冠且病情十分严重,她无奈请假回家照顾父亲。
然而由于父亲一直未见好转,虞大姐在假期结束后仍然没法返岗,只能尝试向公司续假,但遭到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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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虞女士因为假期结束后未返岗,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
对此,超市的经理则解释称,虞女士在父亲病危前就因为新冠请了长时间的假期,后来因为父亲病危,公司也是给了10天事假。
超市方也给出了虞女士的打卡表,根据上面的记录,虞女士在自12月17日开始后至1月28日的这段时间,一共只上了3天班。
而根据当事人自己的说法,在1月16日返回超市之后,公司不再为她安排工作,所以她不接受1月16日后的旷工记录。
因此如果减去10天事假和12天病假,虞女士没有打卡上班的日子为6天。
对于这件事,网上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比如有人认为旷工40多天不开除,那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也有人理解虞女士的苦衷,家中父亲病危这确实走不开,认为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停薪留职。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样停薪留职并不能解决问题。
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竟然已经走了劳动仲裁,那就等仲裁结果怎么判吧。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