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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公务员是有编制的。编制这个词,照说是挺中性的。毕竟就算一个企业,招聘也是需要批准的编制。

但众多新闻中,感觉这个编制的合法合理性很有问题。

以公安部门为例,有编制警察、有编外警察、还有辅警。编制警察就不说了,编外警察如果有个别存在,也好理解,但往往编外警察还不是少数,而且还都是公务员。区别在于编外的执法权只限于本区域。那么问题来了,执法权为什么有区域限制?要么所有警察(当然是同一级了)都能跨区域执法,要么大家到外地都是靠当地同行的帮衬。说起来,到外地执法的都是公务,为什么要分呢?

我理解,这个只能怪僵化的思维,或者说以前的户政思维。东南部是人口输入地区,大量的外地人员在本地生活,而编制只能按本地人口配备,既造成了这种情况。比如东莞(现在可能不是这样了)这种单县域的市,本地的可能也就百多万,但常驻的可能上千万。百万人口的配备应付千万人口的实际,必然存在人手不足,多出来的只能是地方自己编外了。当然与此对应的是中西部流出地区,户籍多而实际少,富余了编制可不少,尤其是一些财政不足的地区,者汇总编制还特别耗财政。

另外一个是更大量的辅警,虽然不能执法吧,但需求可不少。这个又反映了一个事实,针对公务需要,这个编制配备的合理性在哪里?尤其是各地区的编制办,着呢么体现出他们的KPI,既没有为财政减轻负担,有没有减轻工作压力。还是以警察为例,大量警察连轴干,经常带病工作,替换的人手呢?奉献当然是一种精神,但保障警察的身心健康同样是必须跟上的。

这些不在编制的人员,往往是编制人员的数倍,还全部是财政出资。如果编制控制不了编制,那么这个编制有何意义?

回过头来,如果一个企业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大公司也会遇到特殊情况呀。正常招聘都以年度编制计划为准,少数临时追加都是要部门领导直接向最高领导要求特批。这种机动名额都是有限的。而要大规模招聘编制以外人员,除非是业务大量变动,那是要董事会批准更改计划的。但无论如何,这个编制计划是以应对实际业务为前提的。而不是控制人头,压缩业务。就算是临时性,也是招聘临时工,待遇、权责什么的在工作期间并无差别。可以说,企业基本没有失控的人手(除非业务本身就是虚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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