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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2月20日电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月20日消息,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要求,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不动产试点指引》共二十一条,遵循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明确不动产投资范围及试点管理人要求,从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范。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pdf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起草说明.pdf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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