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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上海11月30日电(记者邱德坤) 11月30日,中创新航公告称,公司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进行赔偿。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0月,宁德时代针对中创新航及宁德市星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就“集流构件和电池”(ZL201810039458.6)(本次涉诉专利),向福建省福州中院提出了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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