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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提示,表示今年7月公布中选结果的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预计于11月下旬在上海市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对医师和药师做好第七批集采的政策宣传培训,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
第七批集采药品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
上述提示提到,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中选药品进院准备工作。原先未采购的中选药品,各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采购中选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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