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通知》明确3方面11项政策举措。一是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标准编号和名称。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对电商渠道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三是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健全法律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行业自律,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加大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记者周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通知》明确3方面11项政策举措。一是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标准编号和名称。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对电商渠道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三是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健全法律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行业自律,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加大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记者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