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1月24日电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1月24日发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显示,上海、浙江、安徽达成一致,正式开展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文件内容中显示,此次共计47个品种参与联盟集采,包括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片剂、颗粒剂型等。

此次参与集采的产品划分3种情形,全部为此前纳入过国家集采的品种,其中包括左氧氟沙星滴眼剂、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瑞舒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厄贝沙坦口服常释剂型、艾司西酞普兰口服常释剂型、奥美拉唑口服常释剂型、地氯雷他定口服常释剂型、非那雄胺口服常释剂型、氟西汀口服常释剂型、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甲钴胺口服常释剂型等均是大品种。

采购品种目录

文件显示,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方面,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其中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超过 5 家且属于需要长期服用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3 年。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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