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开启A股全面注册制时代。同期,《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与《管理试行办法》合称“境外上市新规”或“备案新规”)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A股全面注册制与境外上市备案制的落地,将对中国企业走向境内外资本市场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2023年3月3日(周五)下午,富途安逸携手德恒律师事务所、汉坤律师事务所,以「注册制与备案制——企业境内外上市新规解读」为主题,举办了线上闭门研讨会。此次研讨会邀请到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立阳先生、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钊女士及富途安逸合伙人孙月鹏先生,聚焦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制新规、全面注册制给境内企业上市带来的影响等方面内容展开了分享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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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所合伙人董立阳先生从实操角度对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在境外上市备案范围方面,董立阳律师表示,境内企业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由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的,从财务标准和经营标准两个维度予以认定,发行人如果属于备案范围,则应当指定一家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为境内负责人,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此外,董律师还从境外上市的积极条件、过渡期安排、沟通程序、安全审查、整体流程、备案材料等方面分享了境内企业如何做好境外上市备案,以及红筹股和H股的备案法律意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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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股全面注册制新规分享环节,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钊女士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全面注册制给境内上市带来的变化。

面对A股全面注册制改革,张钊律师对拟境内上市企业给出以下建议。第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财务指标是目前注册制下IPO发行条件里唯一的量化条件,发行人应从业绩方面做更充分的准备,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第二,强化合规意识,在注册制下,IPO定性的发行条件里合规性和财务规范性是最重要的两个支柱;第三,提前做好规划与安排,尽早请中介机构进场对公司开展规范性的梳理,解决公司可能面临的各方面问题;第四,上市是全新起点而不是最终目标,企业应做好长期发展的充分准备,利用好上市公司平台的资本融通功能,实现公司的发展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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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途安逸合伙人孙月鹏先生曾参与众多港股美股IPO项目,基于丰富的境外IPO项目实战经验。孙月鹏先生表示,在A股全面注册制新规下,赴港上市对境内企业仍有吸引力。2022年,受到俄乌冲突、美联储加息、全球物价飞涨等影响,全球资本市场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香港在全球宏观环境的影响下,在IPO方面,无论是新上市公司数量,还是募资额,均为近年来新低,但香港全年IPO融资规模依然跻身全球前五,仅次于上交所、深交所和韩国证券交易所,体现了香港资本市场的韧性。

孙月鹏强调,香港国际化的优势显著,且再融资渠道更加便利。此外,以沪港通、深港通为代表的互联互动机制,让内地投资者得以投资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票,这是美股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此次线上研讨会关于A股全面注册制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制的解读和延展,对拟境内外上市企业均有着实操指导意义。未来,富途安逸将携手更多业内专业咨询机构、投资机构、行业联盟等合作伙伴,深入探索行业话题,助力企业传递商业价值。

作为富途旗下企业及机构服务品牌,依托富途海量的用户群体以及完善的投资生态,富途安逸可以提供丰富的企业及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一站式ESOP期权管理解决方案、港股美股IPO分销及国际配售服务、投资者关系(IR)与PR、大宗交易和股票减持/回购服务及机构交易服务等五大核心服务。

*注:涉及IPO分销等证券业务由富途旗下持牌子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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