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以及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创业基金时所在地的居住证明。

二、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需且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必须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息能力,所投资的项目需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四、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所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的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申请人将创业基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需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经营收入超过本行结算,以便干办理日堂结管。

除上述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申请创业基金需要提交抵押物。抵押物的方式很多,例如:定期存单质押,有符合要求的拍保人相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等。

补贴申请条件:

1.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补贴标准:以上人员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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