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宁波市海曙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举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区委副书记、区长叶枝利主持并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冠杰,副区长俞鹏宏参加。
叶枝利指出,房屋安全事关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强化思想认识,把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级的要求,努力做到“一次查清、全面解危、确保安全”。
叶枝利强调,要坚决强化排查整治。突出排查重点,聚焦“四类”重点房屋和存在隐患的自建房,严查细查;明确整改原则,即查即改,分类采取措施,危房之下不立人,做好解危、腾空工作;明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自建房隐患的整改销号。要坚决强化本质安全。举一反三抓好各个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两违”专项清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防汛防台安全保障,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健全物资保障体系,排查风险点,建立隐患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严守公共安全底线。
叶枝利要求,要坚决强化工作合力。要各司其职,统筹协作,区住建局要督促指导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镇(乡)街道要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建立起“一户一档”信息库;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本行业领域的房屋安全信息,做好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