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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提到,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为此,《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其中提到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如持续完善标准体系等;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如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等;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编辑 徐超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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