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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为践行“透明审核、便企惠民”理念,提高发行上市审核公开透明度,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即“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申报前咨询沟通》(下称《申报前咨询沟通指南》),于3月21日当天发布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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