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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