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山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分局继续立足职能、靶向聚焦“放管服”改革深化工作,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推招商引资等内容上打造“新名牌”。3月31日,出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容缺受理信用服务制度》,进一步明晰了容缺受理的标准,有效破解了申请人因材料不全“多次跑”、项目申报慢等问题。目前,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达34项,可容缺的申请材料88个。
一是健全容缺受理服务事项“白名单”。在容缺受理推行过程中,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的服务事项为基础,对行政审批事项及提交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列举可容缺事项情况。按照依法设定、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制定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并明确容缺受理的条件范围、补齐补正时限,规范容缺受理的操作流程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容缺受理信用服务制度变得更加完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后,受理窗口即予收件或审批,办事群众和企业只要在相应时间内补齐材料即可。
二是搭建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中间桥”。依托政务服务工作平台,打破部门间壁垒,实现各类数据互通共享。经权利人同意后,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自然人信息、房产信息,以及舟山市内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等信息,同时将信息进行融合梳理和有效组合,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的收集和提交流程,全面实现了营业执照“一窗办理”。依托数据共享,有效减少了办事群众的等候时间,也实现了申请、对接、受理、审核一站式服务。
三是念好信用失信惩戒机制“紧箍咒”。容缺受理为政务服务注入信用监管功能,让守信的企业群众享受到信用红利。在受理实施过程中按照一门受理、限时补正、超时警告、及时纠正的原则,不断加强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力度,通过检查稽查,对不守信用的个人和企业增设容缺受理信用黑名单,同时加强信息更新的时度效,确保最新消息上报至监管部门,使得监管事项衔接落实到位。此外,对失信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环境,切实提高群众的信用获得感。